方建文[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

方建文,女,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福建省“十佳公訴人”福建省第二屆優秀女檢察官、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延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等榮譽稱號。

方建文,她勤奮工作,廉潔奉公。由於表現突出,她被評為福建省“十佳公訴人”,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入全國檢察機關公訴人才庫 ,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嘉獎,獲得福建省第二屆優秀女檢察官、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延平區“十大傑出青年”等榮譽稱號。

作為“全國青年文明號”這個先進集體的負責人,她帶領全科幹警以爭創“全國青年文明號”為平台,以“創建青年文明號,公正執法為人民”為主題口號,圍繞“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認真履行公訴職責,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和法律監督中,實現“以激發激情催生年輕人的亮點,以展現亮點加速青年的成長”的創建目的,在公訴科形成愛崗敬業,勤勉奮進,朝氣蓬勃的工作氛圍。

在辦案中,她勇於創新工作機制,率先在閩北地區建立了公訴引導偵查、多媒體示證、庭前證據開示、公訴人行為規範、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等工作機制。近年來,全科共受理刑事犯罪案件1004件1592人,提起公訴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並無一撤回起訴案件,在偵查和審判監督方面也取得優異成績。辦案的數量、質量年年名列全市十個縣級檢察院之首。公訴科由於業績突出,先後榮獲“延平區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第九屆福建省十佳青年文明號”,延平區“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青年文明號”的殊榮。科室連續8年獲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業績考評第一名,連續7年被市檢察院評為先進集體。在建章立制方面,她加強管理,增強文明執法和服務的意識,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科學的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辦案責任制,健全監督機制,建設文明機制,強化幹警文明辦案和為人民民眾服務的意識。

她結合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司法機關的行業特點,在青年檢察官中推出了法制宣傳和青少年維權兩大特色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在南平新光中學等四所學校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設定了法律服務熱線電話,定期到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她帶領公訴科幹警經常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為社區服務作貢獻等活動。經常與團區委、街道團組織聯手開展法律諮詢、參與保護閩江母親河、幫助老人、扶持下崗職工、結對扶貧等活動。為社會送上一份檢察官的溫暖和愛心。我們開展“號戶結對”,積極資助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

由於業績突出,在公訴科湧現出中央八部委“三等功”獲得者,福建省十佳優秀公訴人、南平市檢察系統先進個人,延平區“十佳”崗位能手, “十佳青年衛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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