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國幹部教育法學研究會事理、山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山東省行為科學學會常務理事。教授。從事法學教學科研工作17年,連續15年教學質量優秀,多次獲省、市黨校系統優秀教學獎,並獲山東省黨校系統優秀講稿獎。編著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導論》、《企業領導行為指南》、《市場經濟法律熱點問題研究》、《依法治國方略實施問題研究》等。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論文40餘篇,獲各種社會科學成果獎30餘項。
方建文 1941年5月出生,平陽中學1954.9至1960年初、高中畢業生。1966年畢業於空軍技術學院,後分配到空軍地空飛彈部隊工作,1985年轉業到濟南市委黨校、濟南市行政學院。16次被評為濟南市委黨校和濟南市黨校系統優秀教師,曾獲濟南市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兩次獲山東省黨校系統優秀教師稱號。
曾任中國幹部教育法學研究會事理、山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山東省行為科學學會常務理事。教授。從事法學教學科研工作17年,連續15年教學質量優秀,多次獲省、市黨校系統優秀教學獎,並獲山東省黨校系統優秀講稿獎。編著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導論》、《企業領導行為指南》、《市場經濟法律熱點問題研究》、《依法治國方略實施問題研究》等。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論文40餘篇,獲各種社會科學成果獎30餘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