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984年1月,新余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新余市審計局。新余市審計局位於新余市長青北路416號,正縣級單位。
主要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新余市審計局是新余市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國家審計機關,在市長和審計廳的領導下,負責新余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參與制定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市審計制度規範並監督執行;領導、協調、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
2、向市人民政府、省審計廳報告以及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⑵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
⑶區縣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⑷、市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⑸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及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
⑹市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市政府國債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
⑺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⑻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在我市的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⑼對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⑽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4、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機關對黨政領導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和開展全市審計機關計算初:審計。
6、管理市審計局直屬審計機構。
7、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區縣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8、與區縣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區縣審計機關,協助管理區縣審計局領導班子成員。
9、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檢查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10、協助市人事局組織全市審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
11、參與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活動。
12、協助查辦經濟案件。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新余市審計局是市政府直屬綜合經濟監督的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進行審計。內部機構設定:人秘科、綜合法規科、審計信息中心、財政金融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經貿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一)人秘科
部門負責人:廖志強
工作職責:
一、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內外聯繫;
二、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管理、信訪、安全保衛、來電處理、保密、財產管理、車輛管理工作和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負責對機關的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財務收支工作;
四、負責組織和實施本機關及審計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
五、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及其人事管理、人事教育、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審計業務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考務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部門負責人:廖南生
工作職責:
一、負責草擬、修改和報批審計法與制度,辦理有關審計業務的協調工作;
二、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
三、審核和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
四、組織對縣(區)級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五、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
六、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
七、組織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
八、組織審計宣傳、科研、審計業務統計分析及審計學會等工作。
(三)審計信息中心
部門負責人:李志勇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署、省廳和市政府制定的信息化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規範,研究制定全市審計機關和局機關的信息化建設規劃、計畫、方案;
二、組織協調、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全市審計機關和局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組織實施計算機審計,在全市審計機關推廣套用在審計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各種專業審計軟體;
四、建設局機關的信息網路及其配套設施,負責計算機及其關聯設備的選型、配置;管理、運行、維護局機關的信息網路、網際網路站、計算機及其關聯設備;建立並施行網路運行的安全保密機制;
五、建立全市審計機關和局機關的信息資源收集、存儲、處理體系和局機關基礎性資料庫,從事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協助有關部門實行辦公自動化;
六、對全市審計機關、局機關和內部審計機構提供計算機信息技術諮詢、服務;組織開展全市審計機關、局機關和內部審計機構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專業培訓、考試和計算機信息技術套用成果的交流、評審、考核;
七、研究制定有關計算機技術套用、資料庫、網路、安全的標準規範和區域網路、機房、計算機管理及維護制度;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財政金融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陳劍
工作職責:
一、擬定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草擬《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及《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
二、負責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及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負責審計財政、稅務部門的財務收支及稅收征管情況;
四、負責審計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的中央、省駐市金融、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五、指導縣、區審計機關財政與金融審計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佘樂明
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國家和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二、負責本市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計監督;
三、負責審計市政府計畫發展部門、建設部門、房管、規劃、市政等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財務收支;
四、組織對市級國有建設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
五、指導區、縣審計機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六)經貿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稂小毛
工作職責:
一、負責審計市政府工業、商業、糧食、供銷、外貿、交通等部門的財務收支;
二、負責對國有工商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審計監督;
三、負責審計省審計廳授權的省駐市企業、事業單位財務收支;
四、負責對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合資項目和國有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的審計監督;
五、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指導市、縣審計機關經貿審計業務。
(七)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劉江鵬
工作職責:
一、負責審計市政府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的財務收支;
二、負責審計由市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三、指導縣區審計部門相關業務的審計工作;
四、地方黨委交辦的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八)行政事業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王璐
工作職責:
一、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專項審計項目;
二、負責審計黨政領導交辦的審計事項;
三、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四、負責審計縣級以下黨政和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指導市、縣審計機關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九)經濟責任審計科
部門負責人:羅慧玲
工作職責:
新余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是從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新余市(本級)、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縣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並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局的經濟責任審計事項,指導全市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統一受理市委、市政府和幹部管理部門委託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三、依法實施市本級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並對全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格式、審計評價等內容進行審核;
四、草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規範全局、縣區及內部審計機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防範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五、指導、監督和檢查縣區審計機關、社會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對社會審計組織承辦的經濟責任審計事項進行質量監控;
六、匯總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綜合分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總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理論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