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森林公安局
機構簡介新邵縣森林公安局(加掛新邵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內設機構縣森林公安局(新邵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內設人秘股(加掛警務督察辦公室牌子)、刑治消防股、法制股,下設陳家坊派出所、寸石派出所、龍溪鋪派出所3個派出機構。 人員編制縣森林公安局(新邵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政法專項編制25名,其中局機關10名,3個派出所各5名。
機構簡介
新邵縣森林公安局(加掛新邵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管理為主,對內列入縣公安局機構序列(稱新邵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幹部實行高配。森林派出所參照公安局派出機構級別定為副科級,森林公安局和森林派出所均按雙線配置領導職數。主要職責
負責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指導、管理、協調下屬3個森林派出所工作,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維護林業生產秩序;組織起草森林防火管理辦法,並負責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上報和發布森林火災信息;負責組織全縣護林防火機構及其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對縣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局辦公室做好林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和機關保衛工作。內設機構
縣森林公安局(新邵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內設人秘股(加掛警務督察辦公室牌子)、刑治消防股、法制股,下設陳家坊派出所、寸石派出所、龍溪鋪派出所3個派出機構。人員編制
縣森林公安局(新邵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政法專項編制25名,其中局機關10名,3個派出所各5名。核定局長(高配正科級)、政委(由縣林業局局長兼任)職數各1名,副局長(高配副科級)職數3名(其中1名兼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副政委(高配副科級)職數1名,森林派出所配所長、教導員各1名,均為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