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江移民

新豐江水庫是一個集灌溉、發電、防洪於一體的水利工程,水庫總面積達370平方公里,庫容量達139.8億立方米,是廣東省最大的人工湖。 水庫大壩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大壩高124米,長440米,頂寬為5米。水電站的裝機容量達302兆瓦,平均年發電量9.9億千瓦·時。 1958年7月,工程開工;  1959年10月20日,水庫開始蓄水;   1960年,第一台發電機組併網發電;  1962年,工程竣工。
新豐江水庫大壩是世界上第一座經受六級地震考驗的超百米高混凝土大壩。   新豐江水庫蓄水的同年11年便錄得有地震活動:   1960年5月,水庫的水位蓄到81米時,發生了三至四次強度為3.1級左右的有感地震。   1960年7月18日,水庫水位升到90米時,發生強度為4.3級的中度地震。   1962年3月19日,水庫水位升110.5米時,發生了震級6.1級(一說6.4級)的強震,震中位於大壩下游1.1公里處,震源的深度約為5公里,此次地震對大壩的局部地段造成損害,此後,地震的強度逐年迅速減弱。
萬綠湖風景區位於廣東省東源縣境內,距河源市區6公里,它作為華南地區最大的人工湖---新豐江水庫,是一九五八年籌建新豐江電廠時,在新豐江流徑的最窄山口---亞婆山峽谷修築攔河大壩蓄水形成的。 新豐江水庫湖面面積370平方公里,庫容量139億立方米,因四季皆綠、處處是綠而取名萬綠湖。萬綠湖距廣州、深圳均在200公里以內,堪稱是珠江三角洲的“後花園”。 建設這一人工湖,新豐江流域的人民民眾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新豐江是東江水系的最大支流,發源於新豐縣玉田點兵,自西向南經河源市區流入東江,全河長163公里,集雨面積5813平方公里。蓄水時淹沒面積390平方公里。23091戶94311名民眾遷移到韶關、惠州及本縣的其它村鎮,同時有15524人雖未移民但土地被沒而從山腳遷到山腰居住,至今庫區內仍遺留有6個鎮,共7萬多移民。清庫時共淹沒山林28333公頃,稻田12000公頃,號稱河源“魚米之鄉”的地方——新豐江流域上的南湖,變成了萬頃平湖。
新豐江水庫移民清庫時,由於時間短、任務重,為按時按質完成清庫任務,保證電站工程建設的需要。1958年5月,省人民政府成立新豐江建設工作委員會,領導新豐江水庫的建設和清庫移民工件。1958年6月,河源縣委、縣政府成立“河源縣移民委員會”,下設新豐江清庫辦公室、、移民辦公室、移民科。在移民大搬遷時,由各部門組成移民安置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移民安置、建房、生產、生活及急需解決的問題。凡有移民清庫任務的鄉、社,層層成立領導機構,以鄉、社為單位建立營、連、排、班和移民清庫突擊隊,劃分“戰區”,定地段、定人員、定時間、定任務,實行分片包乾負責。
“倒流”回水庫岸邊的移民。50年前,這裡叫礁樓(應該為“碉樓”——南天一噴按),現在改為新港,成為東源縣的一個鎮,全鎮都是移民。
移民清庫以1958年8月開始至1959年12月結束,僅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完成清庫面積600平方公里和1l萬移民大搬遷的雙重任務。投入勞力450萬個,拆掉房屋18.45萬間,面積254萬平方米,挖掉墳墓13.95萬座,清山20.8l萬畝,砍掉成林木10,7萬立方米,油茶185萬株,竹子200萬條,各種果樹74465株。
建庫前,新豐江中下游兩岸是河源縣的主要產糧區,物產豐富,柴炭、竹木、香菇、木耳、蜜糖、草菇、蘿蔔等土特產遠銷東南亞和東江一帶。素稱“魚米之鄉”的半江、南湖、錫瘍(錫場——南天一噴按)、回龍、古嶺、女溪等村莊全部被淹沒。雙江、簡頭、順天、燈塔、黃沙等鄉、鎮部分區域成為水淹區。世居在庫內的11萬人民,為國家建設需要獻出自己的家鄉,到人地生疏的地方去重建家園,遷移外縣的移民有2.2萬餘人:留在本縣的移民有8.48萬人。其中:庫內3.64萬人;庫外4.84萬人。安置在本縣的8萬多人,分布在全縣20個公社(鎮、場),136個大隊,1067個生產隊。
新豐江水庫移民是在“人民公社”,“大躍進”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的。當時,為保證水電站的工程建設,出現“重工程,輕移民”的傾向,採用“先移民,後安置”的方針。出現“重移民建房,輕生產、生活條件;重共產主義風格,輕經濟合理補償”的做法。各級領導出動,限期移民遷離庫區。有些移民因一時思想不通,不願搬遷,或已搬到新區的移民因無房屋居住,派代表到縣上訪,就被戴上破壞“移民”的帽子,受到批判鬥爭,,有的甚至被逮捕法辦。移民到安置區後,因無房屋居住,只好借用當地民眾的房屋和白搭木棚居住。因居住環境惡劣,加上食水、醫療衛生不好,疾病流行。
由於移民安置不當和移民方案多次改變,移民移出後,先後出現過四次反覆大流(倒流——南天一噴按)。
第一次1958年,撤銷惠陽專區,河源縣劃歸韶關專區管轄。為爭勞動力,將遷往惠陽已經安置定點建房和在遷移途中的移民拉回河源。一部分安置到韶關,大部分留在河源安置。
第二次1961年至1962年,安置在韶關、惠陽的移民,因選點不當,水土不適應和有的工業下馬等原因,部分倒流回庫。(現韶關主要移民居住在曲仁礦務<原紅工礦務局>)
第三次,安置到船壙(船塘——南天一噴按)、曾田、駱湖的順天公社移民,因移民方案改變倒流回原地,埔前公社有一部分移民也倒流回水庫檢耕(撿耕,意指水退、水位下降後露出一些坡地、畲地,民眾在這些地方耕作,因不是常年有、也不是年年有,有等待的意思,所以當地人稱“撿水斂地”——南天一噴按)水淹田(應該為水斂田,指水退後的田地——南天一噴按)。
第四次,1970年,分散在庫外插隊落戶的6800多移民,因舊的習慣勢力影響,1970至1978年期間,部分移民受當地村民排斥等原因,結果有6600人倒流回庫內。移民多次往返搬遷造成耕牛死亡1056頭。損失農具,家具l 、4萬件,建房材料、糧食和財物一大批,損失價值達3700多萬元。河源縣按原定移民方案是“少留多遷”,後來變為“多留少遷”,致使河源安置的移民人數從原來67930人,增到84809(1958移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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