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為推進 新能源發展,完成2020年前的 碳減排目標, 國家能源局組編2011-20年 新能源規劃累增投資5萬億.旨在全面推進中國能源結構的最佳化轉型,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發展模式和實施持續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兩個目標”是未來十年我國能源發展目標的關鍵字。 2009年9月,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提出,爭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5%左右。同年12月,溫家寶總理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向全世界宣布,到2020年,我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在落實以上兩個目標關鍵期的“十二五”期間能源發展的基本構想是:採取有效措施加大節能力度,提高傳統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同時推進替代產業發展,加大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利用規模。
非化石能源產業也將步入發展期。通過加快建設水電,核電項目,加強推進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轉化利用來推進能源結構的最佳化調整。
按照“十二五”能源規劃,國家將統籌規劃重點能源基地的建設和跨區域能源輸送通道,協調能源資源在區域間和省際間的流轉平衡。
預計到2015年,天然氣利用規模將達到2600億立方米,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預計將從目前的3.9%提高到8.3%左右。水電利用規模將達到2.5億千瓦,核電利用規模將達到3900萬千瓦。水電和核電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將提高1.5%,達到9%。其他非水能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也將達到1.1億噸標準煤,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提高1.8%,達到2.6%左右。
屆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費比重將有望達到11%左右。而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則會從2009年的70%以上下降到63%左右。
規劃內容
新能源規劃 對 核、 光、 風、 地熱、 生物質、 非常規天然氣 等 新能源 和 可再生能源的 利用開發,
潔淨煤、 智慧型電網、 分散式能源、 車用新能源 等 能源新技術 的
產業化套用 的 具體實施路徑、發展規模 及 重大政策 舉措 做了明確部署。
規劃目標
新能源規劃 到2020年 將 明顯減少 對 石油 煤炭 的 需求,
使當年 二氧化硫 排放減少780萬噸,當年 二氧化碳 排放減少12億噸;
同時每年增加 產值1.5萬億元,增加 社會就業崗位1500萬個。
完善報批
新能源規劃 已經多次修改完善,正在按 有關程式 上報 國務院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