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經濟構成

簡介

隨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節節勝利和三大經濟綱領的貫徹執行,新民主主義經濟的五種經濟成分逐漸形成。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和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對此作了分析,論述了五種經濟,即:

詳細信息

1、國營經濟,它是新民主主義國家所經營的,主要是通過沒收官僚資本建立起來的全民所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代表著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方向,也是整個新民主主義政權的主要物質基礎,是整個社會經濟的領導力量。
2、合作社經濟,它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勞動人民民眾的集體經濟,包括生產、消費和信用方面合作經濟,是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合作社可以提高生產力,幫助小生產者養成互助勞動、團隊精神的習慣和思想,給將來的社會主義的集體化創造條件。
3、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它是以資本家生產資料個人所有制為基礎、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的私營經濟,主要指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保護的民族工商業經濟。它既有有利於社會主義的積極的一面,又有不利於社會主義的消極的一面,但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將成為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的一部分。
4、個體經濟,是指分散的個體農業和個體手工業經濟,它是一種落後但新民主主義社會必須保存的一種經濟。經過社會主義的改造,將成為社會主義的集體經濟。
5、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是一種國家經濟同私人資本主義合作的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成分,這種經濟的發展前途是朝著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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