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順治十年(1653)知縣李鵬鳴創建,後倒塌。清鹹豐元年(1851)知縣張廷璽、王綬林重建。塔高9層,高19.045米。塔身為青磚壘砌,每層有六角形密檐疊澀層,微向外展出。塔基為青石建造,正方形,邊長3.5米,高0.9米,塔頂有鐵鑄寶葫蘆形塔剎。塔身第1、2層之間的西南面有塔銘,書“屏峰塔”3個楷書大字和建造年月。
“屏峰塔”歷盡滄桑,仍屹立在青屏山頂,與青屏山東腳下的“龍池”互動相映,在天氣晴朗的天氣里,塔影水色相疊,極為好看,被人們取名“青屏疊翠”,列為“古密八景”之一。1987年3月4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為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2006年當地網路詩人打落紅塵的金梅游青屏山後曾經寫下《六月中月下攜酒登新密青屏山遣興》記事。全文如下:“月下攜酒登山行,青屏塔映朦朧中.茂樹清風妝月色,塵客暫得心中寧.世事多乖心多悶,惟有桃源可遣興,呼朋喚侶五六人,飛觴高談開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