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環保局下設一室、六科、一站、一大隊,八個環保所。 辦公室:具體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綜合計畫科:主要負責局財務及人事工作。開發監督科:具體負責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建築施工噪聲管理。污染控制科:具體負責工業污染防治、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危險廢物及放射源管理、環境統計等,下設總量辦、綜治辦、普查辦。自然生態保護科:具體負責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生態破壞恢復整治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法制稽查科:具體負責各種環境違法案件、環保信訪及環保熱線的調查處理。宣傳教育科:具體負責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及局內部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環境監測站:具體負責全縣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的監測。 環境監察大隊:具體負責縣營及縣營以上企業的日常管理、排污費收繳、違法案件的查處等,下設專項辦。城區環保所:具體負責新安縣城區第三產業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城關環保所:具體負責城關轄區內(城區除外)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磁澗環保所:具體負責磁澗轄區和洛新工業園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鐵門環保所:具體負責鐵門轄區和萬基工業園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正村環保所:具體負責正村、倉頭、五頭和萬山湖工業園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李村環保所:具體負責李村轄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石寺環保所:具體負責石寺、曹村轄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北冶環保所:具體負責北冶、石井、轄區內一切排污單位的排污費征繳管理工作和現場檢查、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行政工作程式
1、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程式 辦理環保立項意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設計(有環境保護篇章)--填報《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查表》--報批環境評價報告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查表--建設項目開工--報送項目建設進度及防治污染設施工程進度--項目試運行三個月內提交《防治污染設施驗收申請報告》、委託環境監測站進行測試--驗收合格,發給《防止污染設施驗收合格證》後,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2、限期治理項目管理工作程式 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提交由治理資格的單位設計的治理方案--方案評審--報告工程進度情況--工程竣工後提交試運行報告--試運行期滿提交正式驗收申報報告--污染控制科、環境監察大隊(中隊)會同監測站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發放驗收合格證--驗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務--立案查處。 3、排污申報工作程式 送達排污申報通知書--如實、準確填報排污申報表並附有監測報告單--排污情況發生變化時,應隨時申報--核對排污申報表--漏報排污,環境監察大(中)隊稽查、催報--逾期不報、拒報、謊報,立案查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排污收費工作程式 排污申報登記--排污申報審核--排污核定--確定排污費數額並公告--排污費徵收--拒繳排污費,立案查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聽證程式 提出聽證申請--確定聽證時間、地點--公開舉行聽證。 6、環保信訪工作程式 登記來訪--組織調查、取證--進行處罰或責成排污單位補辦有關手續、採取防治有關措施--結案
服務承諾
全面推行"四公開、六免費、十不準"二十項服務承諾。 "四公開",即:公開工作制度和程式,公開收費依據和標準,公開工作機構和職責,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 "六免費",即:免費驗收治理工程,免費審查污染源限期治理方案,免費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免費審批污染物防治設施拆除、閒置、關閉或排污口改變,免費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免費驗收建設項目"三同時"。 "十不準"即:不準單獨下企業收費辦案,不準白條收費,不準接受企業吃喝招待,不準到企業索要財物,不準讓企業出資進行娛樂,不準讓企業報銷個人費用,不準到企業廉價購買物品,不準隱瞞徵收對象,不準刁難報復企業,不準利用收費、辦證、治理等環節收受禮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