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教育局

新安縣教育局

新安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體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教育系統勞資、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研究和監督工作。 2、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指導協調鄉(鎮)、各部門的教育工作;督促、落實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含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

單位職能

3、研究提出全縣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教育、體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及教育、體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進度,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信息的統計工作。

4、按照國家計畫和規定許可權,負責各類高校、中等專業學校在我縣的招生;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擬定縣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中國小、幼稚園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5、參與制訂全縣教育、體育基建投資、事業費、教育費附加、統籌物資的計畫和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籌措基建投資,教育、體育經費的政策和法規並負責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我縣教育方面的貸款、援助等。

6、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高中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部人與分配製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創建、綜合治理、統戰和群團工作。

7、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基本建設、修繕和學校布點、增設、撤銷等事項;組織落實圖書資料、實驗室、電教室的建設工作,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8、負責教育系統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教育、體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9、指導全縣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學校管理工作和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組織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10、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的體育工作。指導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

11、合理布局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研究、指導業餘訓練和運動隊伍建設,培養體育後備人才。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室設定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各項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會議議定事項;負責文秘、信訪、信息、教育宣傳、黨務、老幹部、保衛、目標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協調有關科(室)對學校管理等工作。

人事股

負責教師隊伍管理考核、教師人才資源開發與調配;負責中國小校長隊伍管理、教師培訓;負責職稱評定與人事檔案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計財股

全縣教育經費保障;學校財務集中核算;教育系統危房改造及校舍維修;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教育事業統計年報。

普教股

做好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劃實施及普通教育的學校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改革創新,做好學校行政管理、德育、會考、及中國小學籍管理等工作。

教研室

對全縣中國小教學管理進行指導、深入進行教學研究,對典型教學經驗的總結推廣;參與中國小教材的編寫、審核工作。

招生辦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務;負責考試的信息採集、保密、錄取;負責文秘、微機操作、統計、考生報名、檔案管理等工作。

電教館

負責擬定本縣電教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各級電教部門組織實施,協同與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解決電教工作中的問題;對全縣教育技術設備進行統一管理,對各個學校裝備教育信息化設備進行技術和資金的審核,指導設備的訂購、保管工作;負責收集、編制、儲存、整理和審定有關基礎教育的電教教材資料和信息,出借、發行電教教材、資料,為教學工作提供服務,負責研究全縣電教教材和教法,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建設並維護新安縣智慧教育信息網站。採集、製作教育新聞和專題,並通過有關媒體進行宣傳報導;提出對電教經費分配意見,監督電教經費的使用,協同有關方面加強對電教設備標準化、系列化的研究,改進提高技術質量;開展電化教育設備技術服務工作,開展諮詢活動,保障學校現代教育技術活動的正常開展。

體育中心

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教學教研及競賽;負責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及各項競賽。

生產公司

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中國小教學設備裝備工作;中招實驗工作;中國小校園綠化美化工作;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

綜治辦

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統籌和協調處理涉及教育系統外部環境的相關問題;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對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察處理;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登記、批辦、查辦來信來訪事項,承辦上級批轉的信訪件;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學校安全事故處理的具體工作。

督導室

負責對中國小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教育等工作進行督導和對辦學水平的評估考核及“兩基”年審、督政、督學工作。

成教辦

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管理與教研,農民技術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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