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證綜指簡介
新上證綜指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當前由滬市所有G股組成;此後,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實施後的第二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指數以總股本加權計算;新上證綜指於2006年1月4日發布。
新上證綜指編制方法
指數名稱及代碼
指數名稱為新上證綜指,簡稱為新綜指;指數代碼為000017。
基日、基期與基點
世界主要股價指數
標準·普爾股票價格指數
標準普爾500指數
標準普爾全球1200指數
標準普爾100指數
標準普爾QDII系列指數
道瓊斯指數
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
道瓊斯股價指數
道瓊斯全球指數
道瓊斯全市場指數
道瓊斯STOXX指數
道瓊斯全球頂尖指數
道瓊斯新興市場指數
道瓊斯行業頂尖指數
道瓊斯中國指數系列
道瓊斯中國88指數
道瓊斯第一財經中國600指數
道瓊斯第一財經
中國600行業領先指數
恒生指數
恒生50中型股指數
恒生100指數
恒生紅籌股指數
上證指數
滬深300指數
上證180指數
上證50指數
上證30指數
上證紅利指數
上證紅利全收益指數
上證50全收益指數
上證180全收益指數
上證A股指數
上證B股指數
上證公司治理指數
新上證綜指
深證指數
深圳綜合股票指數
深證成份指數
深證成份A股指數
深證成份B股指數
深證100指數
深證中小板指數
深證A股指數
深證B股指數
深證新指數
深證100價格指數
深證行業分類指數
日經指數
日經225指數
日經500指數
東證股票價格指數
倫敦金融時報指數
金融時報30工業指數
倫敦金融時報100指數
羅素指數
羅素2000指數
摩根史坦利指數
摩根史坦利國際資本指數
MSCI國家指數
MSCI中國A股指數
納斯達克綜合指數
納斯達克中國指數
台灣證券交易所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台灣發達指數
台灣高股息指數
台灣50指數
台灣中型100指數
台灣資訊科技指數
富時股價指數
新華富時指數
新華富時A50指數
新華富時中國25指數
新華富時香港指數
新華富時A200指數
新華富時風格指數
新華富時藍籌價值100指數
新華富時銀河地區指數
新華富時紅利150指數
新華富時保險投資指數
新華富時B股指數
新華富時中國B全指
新華富時中國B35指數
新華富時200複合指數
新華富時全指
新華富時A400指數
新華富時A600指數
新華富時600行業指數
新華富時小盤股指數
中證指數
中證100指數
中證200指數
中證500指數
中證700指數
中證800指數
中證流通指數
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
中信標普指數
中信標普300指數
中信標普50指數
中國IPO指標
中信標普A股綜合指數
中信標普中國30指數
中信標普中國風格指數
其它重要指數
香港指數
香港聯交所所有普通股指數
威爾遜5000指數
新華指數
德國DAX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
美國證券交易所價值線混合指數
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價格指數
法國CAC-40指數
天相280指數
新上證綜指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樣本股票的總市值為基期,基點1000點。
樣本選取
指數計算
新上證綜指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指數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新上證綜指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為:
修正前的市值/原 除 數=修正後的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減)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二) 需要修正的幾種情況
1.新樣本股入選 ─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實施後第二個交易日納入指數。
2.新上市 ─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後第一個交易日計入指數。
3.除息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4.除權 ─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 = 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5.匯率變動 ─每一交易周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該日人民幣兌美元的收盤價修正指數。
6.停牌 ─當某一成份股處於停牌期間,取其正常的最後成交價計算指數。
7.摘牌 ─凡有成份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8.股本變動 ─凡有成份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動,在成份股的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 = 收盤價×調整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變動股票);
9.停市 ─指數樣本股部分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指數樣本股全部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