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

新三板交易

新三板交易是指買賣或轉讓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過程。

什麼是新三板

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場,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俗稱。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2012年8月,證監會宣布,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除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外,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津濱海高新區。2013年1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正式在北京金融街金陽大廈掛牌。2013年的最後一天,新三板市場擴容,面向全國受理企業掛牌申請。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機板、創業板、場外櫃檯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新三板開戶及相關情況概

(一)投資者開戶條件

1、機構投資者

1)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投資者參與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檔案

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定》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定。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三)交易規則

1、轉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2、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餘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3、股價變動單位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

不在有效價格區間範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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