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國內背景
崇禎時期,受小冰河期影響。中國北方長年乾旱、中原和東部數次特大地震、北方瘟疫流行。除江浙閩粵一帶受災影響後仍然恢復富裕外,在北方,特別是李自成造反地區,部份災區,比如地震區,赤地千里、餓殍遍野,百姓吃樹皮甚至餓死,以及因為飢餓而搶劫殺人,搶縣衙都有發生。
天啟四年(1624年),鄭芝龍在台灣設旗號、豎帥旗,整軍經武,組建了一支完備的武裝力量。但其目的不僅僅是劫掠和走私,他懷有遠大的政治抱負,就是用武力脅迫官府招撫,進而以合法地位控制海疆,衝破海禁的羈絆。從1626年開始,鄭芝龍對福建沿海城鎮展開了一系列攻擊行動,但與其他海盜集團不同,他的部屬“禁侵掠,放還所獲軍將。每戰勝,追奔,輒止兵” ,這種獨樹一幟的方式很快讓他成為明朝官府招撫的對象。崇禎元年(1628年)七月,鄭芝龍接受熊文燦的招撫。隨後,在官民和荷蘭人的支持下,相繼平定了李魁奇、鍾斌等其他海上武裝力量,聲望日隆。
外部因素
荷蘭自萬曆三十年(1602年)開始在東南亞進行香料貿易,為了拓展與中國方面的貿易往來(尤其是絲織品)於1624年在澎湖建立城堡。此動作刺激到當時的明朝政府,而後明朝政府以絕對優勢的兵力包圍澎湖並與荷蘭人交涉,後荷蘭人退出澎湖。
但交涉過程中福建巡撫商周祚在交涉信中提出如果荷蘭人願意退出澎湖並前往台灣的話,福建政府願意保障福建至大員間的商業往來;但是實際上福建地方官員並沒有履行諾言,由於海禁令影響,命令上中國與荷蘭的公開貿易關係是被禁止的,福建政府理解此點但仍開出空頭支票以誘使荷蘭方面認同其提議。
在無法進入中國港口貿易的狀況下,荷蘭船隻如要進行中國貿易僅能停泊在漳州灣周邊,並藉由協助者將貨物運上船隻交易,在本質上為走私行為。當時荷蘭人在曾為海盜的福建把總許心素協助下從中國方面獲得不少絲織品以及其他貨物(每年以四到六萬里爾購買生絲,合三到四萬兩銀),不過此貿易模式在許心素被鄭芝龍擊敗之後荷蘭人轉而與鄭芝龍簽署類似條約,但是在契約中並沒有確定每年的供貨量,因此荷蘭方面的對中貿易完全受制於鄭芝龍的決定。
對於這種受制於中國方面的貿易狀況荷蘭方面自然有所怨言,並不斷的向鄭芝龍提出在中國港口自由貿易的提案,並協助鄭芝龍於崇禎三年(1630年)擊敗當時在東南沿海勢力最強大的海盜李魁奇以試圖換取在中國的自由貿易,但是在擊敗李魁奇後鄭芝龍並沒有履行約定;鄭芝龍雖然掌握當時東亞海上勢力,但官位僅為廈門游擊,因此實質上並沒有決定與其他國家的貿易許可權。另外於崇禎三年三月新任的福建巡撫鄒維璉對於鄭芝龍等人無視海禁令進行貿易也多所不滿,因此在上任後再次發布海禁令,允許有許可令的福建人民下海活動,但不允許外國人至福建貿易。在這次海禁令發布後隔年獲得前往大員許可證僅有6張,而前來的船隻更少於此數量,這種狀況使得荷蘭在台灣的貿易陷入困境。
在連續獲得承諾並付出代價卻沒有任何結果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對於中國方面失去耐性,在漢斯·普特曼斯至巴達維亞回報狀況後,巴達維亞的決策者決定以海上掠劫的方式逼迫中國方面答應其要求。崇禎六年(1633年)4月30日決定對中國進行掠劫行動後,巴達維亞方面於5月14日派出船隻前往大員通報即將到來的作戰,本隊集中了6艘帆船於6月2日出發,另外也集中了各地巡邏中或是順路船隻前往作戰,趁西南季風吹起的夏季中國商人會自南方各地回到中國,在此時機對這些船隻進行掠劫。作戰目的為“對中國福建沿海進行掠劫活動逼使中國政府答應其貿易需求,並在掠劫途中儘量降低中國人民傷亡”。
準備
戰船
明崇禎六年(1633年)的荷蘭,雖然還沒有從西班牙的統治中獨立,但航海和貿易已獲得極大發展。已處於其歷史上著名的“黃金時代”發端期。荷蘭方面為奪占中國對外貿易權,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與中國交易,打開與明政府貿易通道,荷蘭方面認為攻擊中國以先進的大炮武器,性能優異的快速戰艦則十拿九穩。 當時,荷蘭海軍方面主力戰艦共十一艘(Jacht,Bredam,Weiringen,deFluytWarmondt,Texcel,Weesp,Couckercke,Catwijck,Zeeburch,Kemphaen,Salm),由普特曼斯指揮,另有旗艦密德堡及一艘中國戎克船打狗號(Tavcoya),此外還包括海盜劉香帶來的50艘海盜船。
荷蘭海軍主力艦均為蓋倫船,這是一型極為優秀的帆船。通常擁有兩層或多層甲板。為了追求更強的火力,西方在船舶設計方面開始追求更大的船型。蓋倫船則成為這一造船思想指導下的產物。
中國戰船,在當時的英語稱中國帆船為“junk”,被音譯成“戎克船”。經過宋朝與元朝改良後,中國帆船於15世紀-17世紀中,大量出現於中國近海。有證據顯示,當時的中國帆船,長約100多米,寬度約50多米,稱為寶船。以當年鄭成功收復台灣的主力戰船大青頭(船體多飾以青色)為例:船長約10丈,寬2丈1尺,高l丈5尺,吃水8尺,載重三四千擔,總共只配備2門大炮,前1後1。因此可以相信,料羅灣海戰中,中國的水師,總體水平不會超過這種大青頭。並且在明末,中國船舶已不再是明初下西洋時候那種艨艟巨艦。反而向小型化發展。這種船舶,必然不可能裝載更多的火炮和兵士。總體戰鬥力也會比較弱。鄭芝龍集中優勢兵力,大量使用西式大炮對敵轟擊,用火船貼身近戰,打的確實漂亮。不過荷蘭人的戰艦僅九艘戰艦,大多是當時三桅帆船,載炮只10門以上。鄭芝龍的艦隊主力仍是“戎克船”——當時西方人對中國帆船的統稱,並以10倍的數量優勢壓倒了荷蘭——中國海盜聯合艦隊。
火炮
荷蘭的加農炮(紅夷大炮)最突出的優點是射程,對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環節,即使現今也不例外。
明朝自製鐵火銃的最大射程不超過三里,而且要冒炸膛的危險;而一般三千斤的紅夷大炮可以輕鬆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記載最遠可達十里。
經過
崇禎六年(1633年)7月5日,Kemphaen與3艘中國帆船到達南澳。7月7日,新任荷蘭台灣長官普特曼斯率領以密德堡號為旗艦的十三艘荷蘭戰艦,以突然襲擊的方式對明朝管轄的南澳發起了進攻。明南澳守軍立即還擊,激戰中,把總(守備隊長)范汝耀受重傷,17名明軍將士陣亡,而荷蘭軍亦有相當傷亡,不得不解圍北上。
7月11日,Wieringer在掠劫途中與26艘明軍戰艦接觸。7月12日,荷蘭艦隊來到廈門,當時廈門港內停泊著幾十艘明廷和鄭芝龍軍的待修船隻。此時南澳戰鬥的訊息尚未傳來,明軍廈門守將張永產正在泉州操辦器械,鄭芝龍也正在率主力部隊在福寧剿匪。因此荷蘭艦隊Tessel、Weesp、Couckebacker、Catwijck、Kemphaen對廈門港內的明軍戰艦發動突襲,擊沉25~30艘大型戰船及15~20艘小型戰船,傍晚,廈門商人至荷蘭艦隊詢問攻擊理由。Kemphaen.Zeeburch.Salm及一艘中國帆船派遣至廈門北部進行掠劫,荷蘭人到處搶奪食物外,還迫使廈門、金門、烈嶼、鼓浪嶼及附近村落每周提供25隻豬、100隻雞、25頭牛,否則就再度攻燒。中國方面實際處於毫無戒備的狀態。結果,荷蘭人一舉燒毀和擊沉了中國方面的15艘艦船(鄭軍10,明廷5),並登岸“大掠”。偷襲得手後,荷蘭人封鎖了廈門灣,強迫金廈附近的村莊向荷蘭人進貢豬牛等物,並威脅中國方面開放貿易。
7月14日,鄭芝龍派遣使者對荷蘭艦隊送交信件,要求釋放12日扣留的中國商人,並說明荷蘭艦隊前來廈門攻擊中國船隻的原因。7月16日,Kemphaen、Salm以及兩艘中國帆船至廈門北方浯嶼進行掠劫,Venlo號快船從巴達維亞至廈門,廈門商人代表再次前來荷蘭艦隊提出供給一定數量家禽家畜以換取荷蘭艦隊不至附近陸地進行掠劫的條件。7月18日,Zeeburch、Venlo、一艘中國帆船前往圍頭灣巡弋封鎖金門沿海,Kemphaen、Salm、一艘中國帆船前往馬嘴灣封鎖漳州河和金門烈嶼方面航道。7月19日到22日,Zeeburch掠奪1艘高棉船、1艘廣東船,2艘中國帆船,其上分別載運鹽和西瓜。Salm及Kemphaen掠奪2艘馬尼拉的中國帆船,但其中1艘中國帆船很有技巧的逃走了。
7月24日,鄭芝龍派遣代表前往荷蘭艦隊,並提出只要停止戰爭並撤回大員即可派出船隻與大員貿易。荷蘭方面回絕此要求。7月26日,中國方面的答覆來了,荷蘭人提的條件是中國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易,只能與荷蘭人貿易,否則將再度開戰。中國方面的答覆是:荷蘭人先賠償戰爭損失,退回大員,然後才有可能談判商務方面的問題。這種談判純屬雞同鴨講,沒有可能成功。荷蘭人再次進攻廈門,游擊張永產和同安知縣熊汝霖督度明軍迎擊,荷軍敗退,10餘名荷蘭士兵被殺。明朝海軍追至外洋,因風向不利,經兩晝夜未能接敵而回。敗退的荷軍在海上游弋二十餘日,不敢再攻廈門,於是轉而從料羅灣進窺海澄境,海澄知縣梁兆陽率兵夜渡金門浯嶼,襲破荷軍,焚其小舟三艘,獲五艘。浯嶼之戰後,荷蘭人由於接連吃虧不敢貿然進犯,明朝地方管員也在等待朝廷對於這次明顯不是小打小鬧的衝突的處理意見,因此在整個八九月份的颱風間隙里,明荷雙方只保持小範圍的接觸。27日,普特曼斯派遣使者前往劉香以及李國助據點,尋求支援,要他們與荷蘭人聯合起來對中國開戰,荷人願意提供大員、巴達維亞及其它要塞之處給海盜做自由停泊買賣。29日,荷蘭艦隊將宣戰書答覆送交明朝代表,明荷雙方正式宣戰。
荷蘭在宣戰書中提出數項條件作為停戰要求:希望擁有在漳州河、安海、大員、巴達維亞自由貿易的權利在鼓浪嶼建立貿易據點可派遣代表至中國沿海城市收購商品船只能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不準任何中國船隻前往馬尼拉荷蘭人在中國享有與中國同等法律權利。
崇禎六年(1633年)7月31日,Balam、Boucaspe從大員到廈門支援荷蘭艦隊。海澄守軍對荷方陸上據點發動突襲,殺死1名荷蘭人。
崇禎六年(1633年)8月3日,荷軍得知明朝方面進行動員,除了軍隊以外徵調民船以及物資製造火船,並對火船士兵發出:“燒掉荷蘭船得200兩賞銀,取得一個荷蘭人頭顱得50兩賞銀”宣告。荷軍自攻打廈門經過22天,荷軍已感受到鄭軍軍事壓力及懸賞令的恐怖威力。普特曼斯寫給劉香的信中提到:“……一官(Iquan)屢屢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圖於漳州河壓倒我們,我們不時受到損害及恥辱而不得不逃走……”荷軍於是將必要的財貨轉移到吃水較深,不易受到放火船攻擊的密德堡號上,再轉運到澎湖,普特曼斯的海上優勢,因鄭芝龍的出現突然之間消失殆盡。6日,Boucaspel從大員前往廈門支援荷蘭艦隊。7日,Middelburch前往澎湖,Bleyswijck自巴達維亞前來廈門支援。8日,荷蘭使用的一艘中國帆船受到明軍8艘船隻攔截,並未損失。12日,Salm、Weesp、Boucaspel、Kemphaen前往廈門進行第二次攻擊。遭到明朝軍隊反擊因此沒有獲得任何戰果,荷方受傷5人。14日,50艘明軍船隻自金門島西邊,80艘至金門島東邊監視荷蘭艦隊;並使用7艘火船對Weesp攻擊未果,全數遭荷蘭艦隊擊沉。荷方損失1人。17日,Venlo裝載掠劫到的貨物前往日本。18日,40艘火船攻擊荷蘭艦隊。在尚未貼近前被荷蘭艦隊發現率先攻擊,攻擊未成逃離並自行引燃部份火船,荷蘭艦隊追擊並擊沉了18艘火船,Balam以及三艘中國帆船前往澎湖群島攔截自馬尼拉回國的中國商船。22日,Warmont及Brouwersheaven前往澎湖,荷蘭派出Salm,Kemphaen及一艘中國帆船前往斗美村進行掠劫。因觸礁使得中國帆船沉沒。27日,荷蘭艦隊從廈門灣轉移至漳州河停泊。29日,7月至海盜根據地交涉的使者返回荷蘭艦隊。劉香,李國助正式與荷蘭方面聯手。8月30日,Oudewater自巴達維亞至廈門荷蘭艦隊處,荷蘭艦隊轉移至東山。31日,荷蘭艦隊派出Salm,Boucaspel及3艘帆船加上海盜支援的5艘船艦奪取剛至銅山港的商船。荷蘭與明軍發生衝突,荷蘭勝利並成功奪取商船以及貨物,並成功燒毀掠奪銅山防禦線以外的船隻以及村落。
崇禎六年(1633年)9月2日,Oudewater離隊前往日本。5日,普特曼斯在銅山避風后,不忘強盜本色,攻擊銅山一帶,搶了一些牛、豬、雞。8日,荷蘭軍隊自東山上陸掠劫時受到明軍圍剿,荷方5人受傷。13日,Kemphaen被暴風吹離艦隊。14日,海盜2艘船隻與荷蘭艦隊合流,並帶來鄭芝龍在福州河以及泉州河集結火船的訊息。16日,福建巡撫鄒維璉前往福建進行調兵。並任命五虎游擊鄭芝龍(前鋒)、南路副總高應岳(左翼)、泉南遊擊張永產(右翼)、澎湖游擊王尚忠(游兵)、副總兵劉應寵.參將鄧樞(中軍)為對荷蘭艦隊的軍力部署。鄭芝龍自行出資購買英國炮加裝於明軍艦。同時荷蘭艦隊再次前往漳州河停泊。18日,海盜派出6艘船隻與荷蘭艦隊會合。19日,荷蘭艦隊再次前往東山停泊。22日,崇禎皇帝十分不滿紅毛人在中國殺人放火掠奪財富,下令派路振飛為巡按查辦,福建巡撫鄒維璉接到聖旨,崇禎皇帝嚴令懲荷。鄒維璉立即飛諭各地文武將吏,不許再談“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拚死當夷”。10月12日,鄒維璉自省城抵達漳州,檄調諸將,大集舟師。以鄭芝龍為先鋒,高應岳為左翼,張永產為右翼,王尚忠為游兵,吳震元、陳夢珠記功散賞。安排停當後,散發海戰方略給各位將領。28日,荷蘭人決議再將艦隊開往金門,但又遇颱風,直到10月初。
崇禎六年(1633年)10月2日,荷方派出Weesp,Tessel前往暹羅,劉香艦隊12艘帆船抵達荷蘭艦隊處。6日,普特曼斯與海盜共同搶劫一個島不知島名但有農夫、有米、有動物的島。7日,Catwijck、Boucaspel因風暴擱淺損毀。8日,中國方面有下列記載:“……初六日(陽曆十月八日)……至古雷吉釣灣,見有夷船一隻,近在岸旁,即督昆等帶領衝鋒兵三十餘名喊殺,夷眾忙亂跳水者,下沈者,被我兵殺死無數,搶獲三十餘名,斬級十餘顆……”。10日,荷艦受到明朝戰艦的攻擊,海盜馬上救助荷蘭人,並向普特曼斯邀功。13日,8艘海盜船隻與荷蘭艦隊合流。15日,鄒維璉至海澄指揮明軍艦隊,福建巡撫鄒維璉在海澄誓師,令鄭芝龍為前鋒。親自渡過海澄,誓師督戰。17日,明軍得知荷蘭艦隊以及海盜艦隊位置以及規模(夾版船9艘,海盜50多艘),下令福建所有明軍水師出擊。18日,明軍在銅山外海以8艘戰船,2艘火船攔截2艘荷蘭船隻。19日,明軍主力部隊集結完成。
廈門之戰損失最重當屬鄭芝龍,損失的人馬既是部下又是綠林兄弟,因此,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賞格外,鄭芝龍本人動用了江湖令。他用自己的私人金庫對手下發出賞格:參戰者每人給銀二兩,若戰事延長,額外增給五兩。每隻火船16人,若燒了荷蘭船,給銀二百兩(16人分),一個荷蘭人頭給銀五十兩。考慮到當時朝廷的七品官月俸,相當今天縣處級幹部的月工資也不過白銀五兩左右,這個賞格相當之高。高賞格加上江湖義氣激起的憤怒,使得鄭芝龍的部下士氣高漲。在明方積極備戰時,荷蘭人也不敢怠慢,他們招來了鄭芝龍的對頭大海盜劉香為增援。劉香帶來了戰船五十餘只。這以後的一段時間裡,雙方重兵集團互相搜尋,互尋戰機。
直到10月22日,最終爆發了料羅灣大戰。
荷蘭艦隊8艘帆船以及海盜50艘大小帆船與明朝水師50艘大型戰船100艘火船對抗。黎明,得到可靠情報的明軍主力一百五十艘戰船悄悄開到了金門島南部的料羅灣口,在那裡,正停泊著荷蘭-劉香聯合艦隊的全部主力。當發現明軍來襲時,荷劉艦隊擺開了一個荷蘭戰艦居中,海盜船四散策應的防禦陣形,明軍艦隊則在料羅灣東南角展開,以鄭芝龍部隊為先鋒,順東風采取了兩路突擊,黑虎掏心的戰術。按照事先布置,明軍主力部隊全部直奔荷蘭艦隊,只以輔助部隊對付海盜船。同時,他們採用了荷蘭人在歐洲戰場從未見過的打法――火海戰術。明軍150艘戰船中,只有50艘是炮艦(裝備英國炮),其餘100條小船清一色的火船,隨著一聲令下,在大船火炮掩護下,百條火船蜂擁而上搭鉤點火。Brouckersheaven遭燒毀,Weiringen遭擊沉,Slotendijck遭擄獲(船上約100人遭俘虜),其餘船隻在面對明軍強大實力全部在受重傷後逃走。參戰的劉香戰船五十艘,全軍覆沒在了料羅灣。
結果
據《巴達維亞城日記》所記,料羅灣海戰被俘虜的荷蘭人約計百人。據福建巡撫鄒維璉奏報的戰績:“計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馘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版巨艦五隻,奪夷夾版巨艦一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只,奪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夷屍被夷拖去,未能割級者,累累難數,亦不敢敘。”
明朝方面,此場戰役之後原先對海禁政策采強硬態度的福建巡撫鄒維璉遭到撤職,繼任者對於海禁政策以及鄭芝龍等人無力約束採取放任態度,雖然明朝宣稱勝利,但東南海權自此落入鄭芝龍一人掌控。
料羅灣大戰後,明軍乘勝追擊,又連續與荷蘭人發生小規模海戰,一直將荷蘭趕出中國沿海為止。而鄭芝龍則死咬劉香不放,“一破之於石尾,再破之於定海,三破之於廣河,四破之於白鴿,五破之於大擔,六破之於錢澳。” 最後於崇禎八年(1635年)廣東海戰,將劉香逼得在決戰中自焚溺死。崇禎九年(1636年)鄭芝龍被任命為福州都督,掌控了更大的權力,海盜問題也漸漸消失。
崇禎十二年(1639年),荷蘭人再度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戰艦9艘騷擾中國沿海,數次擊敗明朝水師的小型船隊,但最終又被鄭芝龍遣人攜帶盛滿火藥的竹筒泅水攻擊,一連焚毀5艘,朗必即里哥大敗而回。直到此時,明鄭艦隊最終奪取了從日本到南海的全部東亞制海權,此時,鄭芝龍被稱為“閩海王”,此後東南海疆唯鄭芝龍是從,來往內外商人皆用鄭氏旗號,史載:“每一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並築城於安平(今福建省晉江市安海鎮)” 。
當時凡航行在東亞地區的船隻,都必須花錢購買明鄭的令旗,若無此旗,在東亞海面被攔截的機率超過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則百分之百被攔截。最後就連台灣的荷蘭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義購買令旗,當時中國東南沿海在明鄭和平的籠罩下正在平穩的發展。
荷蘭方面,東印度公司在此之戰明確認知其與明朝武力差距,放棄以武力方式解決與中國間的貿易問題,而鄭芝龍在戰後對荷蘭方面的善意回應使得荷蘭放棄與劉香等人的合作,轉回與鄭芝龍合作的貿易模式。荷蘭在此戰役對中國的損失絲毫不須賠償並且還得到了鄭芝龍方面穩定供貨保證。自此之後東印度公司與中國(鄭芝龍)方面維持穩定的貿易行為直到明朝滅亡為止。
影響
“說者皆曰:閩粵自有紅夷以來,數十年,此捷創聞。”料羅灣大捷使荷蘭人不得不屈尊於中國海商集團的實力,從此荷蘭人每年向鄭芝龍商的船隊繳納1000萬法郎的進貢,才可以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遠東水域的安全,同時避免了荷蘭本土遭受明朝海軍的進攻。在17世紀的全球水域完全變成了由中國海商一家說了算的天下。料羅灣一戰後,崇幀十三年(164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曾經私下與鄭芝龍達成四六開的貿易協定,無奈鄭芝龍的海上力量過於強大,六開的貿易協定對於鄭芝龍來說也只是一紙空文。晚明時期幾乎整個遠東水域——澳門,馬尼拉,廈門,日本各港口之間所有的商船都懸掛是鄭氏令旗的中國商船。荷蘭人屈服了,乞求明朝政府不要遠征尼德蘭本土,同時他們放棄了壟斷中國海上貿易的企圖,轉而承認鄭芝龍的海上霸權秩序。
鄭芝龍蕩平了海上的各個海盜利益集團,掌控了貿易網路。台灣海峽從此成為鄭氏艦隊的內湖。鄭芝龍違禁開闢的對日貿易,從此有了福建沿海地區這一穩定的貨源地和轉運中心,確立了與日本及與大陸沿海各地貿易中對荷蘭人的優勢。荷蘭人千辛萬苦殖民台灣,在台灣從事對日本和福建的貿易,將台灣作為東亞、東南亞貿易轉運站,也因退出福建水域而使台灣從此失去中介作用。金門的勝利也使鄭芝龍被明朝升為福建副總兵,成為合法的福建水軍首領。 他以強大的武裝力量和雄厚的資本稱雄國際市場,在與荷蘭、日本以及東南亞各國的競爭中勝出,“獨有南海之利”。資料記載,他接受安撫後,“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芝龍以此富敵國” ,因而“八閩以鄭氏為長城”。
評價
台灣作家李敖在北大演講的時候曾經感嘆:“兩千年來,中國人一直在修長城,認定自己的敵人來自於草原上,而事實上我們真正的敵人來自於海上。”不過他這段話說的不全面,至少明朝末年的中國人,還是開始意識到海洋的重要性,崇禎六年(1633年)的料羅灣海戰就是證明。
清朝的史書對料羅灣海戰記錄甚少,大概是因為此戰的指揮鄭芝龍降清後反被殺的不光彩結局,而事實上,料羅灣海戰絕對可算得上是東西方海上力量的大衝撞,幾乎動用了自己在遠東地區所有血本的荷蘭艦隊,面對日落西山的明王朝仍不能戰而勝之。
料羅灣海戰的起因很簡單,已在歐洲縱橫無敵,有“海上馬車夫”之稱的荷蘭人,企圖壟斷與明王朝的貿易特權。之前,他們已經占領了幾乎不設防的台灣,他們天真的以為,集中所有精銳海軍壓迫中國沿海,就可以迫使中國政府妥協,荷蘭人共動用了59艘船隻,包括他們招撫的海盜船,以及十一艘戰艦,荷蘭人的要求自然遭到明朝拒絕,於是荷蘭人橫行福建沿海,攔截中國商船,甚至炮擊中國沿海州縣,襲擊廈門港口,明朝方面損失慘重,幾乎處於被動挨打狀態。
料羅灣海戰是一次明朝對荷蘭殖民者的自衛反擊戰爭,鄭芝龍廣泛吸取西方海軍的先進經驗與技術,組建強大的水師,首開東方國家在海戰中擊敗西方殖民國家的先例。而對比於西方殖民擴張的歷史,指揮料羅灣海戰的鄭芝龍及其鄭氏家族正是中國海商勢力的代表,海盜出身的他們擁有獨立的軍隊和獨立的勢力範圍,甚至可以直接在海洋上與西方殖民勢力交鋒。他們的發跡歷史,恰恰是西方無數海商勢力發跡歷史在中國的翻版。從某種意義上說,鄭氏艦隊的壯大以及對西方殖民勢力的打擊,是中國人跳出大陸思維,開拓萬裏海疆的開始。料羅灣海戰後,福建廣東一地海域日趨平靜,海外貿易日趨繁榮,在陸上絲綢之路絕跡之後,中國東南沿海從此搭起了海上絲綢之路的橋樑,海洋貿易的繁榮與商人勢力的增長在當時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