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編制法

文摘編制法

文摘編寫理論、方法和規則的總和。文摘編寫者對文摘編制法理解和掌握的程度決定著文摘的質量,對文摘雜誌(見情報出版物)的報導與檢索功能有著直接的影響。

文摘編制法

正文

文摘編寫理論、方法和規則的總和。文摘編寫者對文摘編制法理解和掌握的程度決定著文摘的質量,對文摘雜誌(見情報出版物)的報導與檢索功能有著直接的影響。
文摘通常由著錄項目(即題錄部分)、正文和補充著錄項目3 部分構成。著錄項目指每一文獻區別於其他文獻的外部特徵;正文指文摘中定性和(或)定量地傳遞一次文獻主題內容的短文,是文摘的主體部分;補充著錄項目指一次文獻書名頁上沒有標明,須從正文中抽出或在研究其目錄的基礎上加進著錄項目中的資料,如:參考文獻和圖表的數目、 文種、 組織機構名稱和國別等。二次文獻(文摘雜誌)中的文摘條目均須有著錄事項。一次文獻上的文摘,凡登載於文獻題名與正文之間的,不加著錄項目;凡統一登載在專頁(文摘頁)上的,必須有完整的著錄項目。在中國,文摘的著錄必須統一遵照國家標準《檢索期刊條目著錄規則》(GB3793-83)進行。
編寫文摘正文的基本要求是:①完全相符性,即力求使原文所具有的結構要素能在文摘中儘可能多地保留下來。得以保留的程度稱為語義相符性;②相對於模擬對象的不變性,即在文摘編寫過程中進行邏輯語言處理時使一次文獻所含的情報不變。不變性的基礎 (本質特徵) 是尊重一次文獻所陳述的事實,因為只有事實才具有情報單義性,且不容任意解釋,這種在語義上變或不變的程度稱為語義相當性。簡言之,文摘與原文的區別應該只在於“情報密度”和篇幅。如圖1所示,文摘的語義場 A1或 A2必須在被摘文獻的語義場 D之內;且文摘的語義場距 D的中心愈遠,其情報密度愈低(A1>A2),因為D的邊緣部分具有較多的次要和不重要的乃至冗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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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寫文摘正文通常有兩種方法:一是濃縮法,即對一次文獻所包含的情報按其重要性進行不同程度的濃縮而形成一篇語義連貫的短文;一是移植法,即把一次文獻正文中情報密度最高的部 分適當壓縮後移 入文摘內。一般步驟如下:①瀏覽一次文獻,初步了解其主題內容,判斷中心題材的現實意義,所含資料的新穎性、有益性和相關性,從而決定宜否編寫文摘和編寫何種文摘;②分析文獻內容,將有用知識分解為若干要素,理清其主次;③選擇和確定內容要素;④進行概念綜合(構思)並書寫成文;⑤進行內容的覆核檢查和文字的推敲潤色。
正確分析文獻的主題內容,是編寫高質量文摘的關鍵。將文獻按內容劃分為若干方面(內容要素),然後逐面進行語義分析,從而系統地、邏輯地把握主要內容,壓縮次要內容,摒棄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是情報界廣為推薦的一種方法,稱為組面分析法。組面的構成、繁簡和表述方式隨學科和文獻類型不同而各有差異,但概括起來,不外對象、屬性、條件、方法、過程和結果6 個基本方面,他們之間的關係可用圖2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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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摘使用的語言、文摘的詳簡度、編寫文摘的一般注意事項,以及不同學科和類型文獻的文摘的特點,國內外均有相應標準予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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