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書系作者承擔的國家法務部部級科研項目——“中國經濟法的法經濟學分析”課題的最終成果。經濟法學作為門獨立的法學學科,與傳統法學學科相比,其呈現出諸多特性:開放性要求它將其他相關學科如經濟學、民商法學、行政法學等的可鑑知識為理論、體系、原理、制度完善之用;時代性要求它必須與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轉型相適應,可持續發展、知識經濟、全球經濟一體化等新鮮事物必將對經濟法原理和具體制度加以型塑;套用性要求其為當今社會經濟發展的雄才遠略的實現出謀劃策,如弱勢群體的保護、區域的平衡發展、和諧社會的建設、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落實等均離不開經濟法的立法、執法、司法及守法的實踐。經濟法諸性決定了經濟法的思考角度的創新。本書就是從一個新的視角——法經濟學的角度,比較系統地對法學界已基本達成共識的有關經濟法研究的三個部分,即經濟法基礎理論、巨觀調控法、市場規製法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分析。既注意吸納國內外法律的經濟分析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經濟法制建設的最新實踐經驗,同時又鮮明地表達了作者不囿於前人的新見解,從整體上反映了經濟法的經濟分析的新水平。
該著作可作為高等院校法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專業學生學習了解經濟法學以及法學與經濟學相互滲透融合而成的具有交叉性、邊緣性的法經濟學這一新興學科的教材,也可作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經濟工作人員的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