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
產業概況
數字音樂在我國已經有了將近十年的發展歷史,基本上保持了與國際同步的發展速度,也同樣經歷了世界數字音樂發展史上的幾個重要階段。2004年前後,數字音樂在中國進入了產業化發展階段。目前,我國的數字音樂市場仍然處在發展的初期,雖然發展數字音樂產業的市場條件仍不完善,在銷售額上尚不能與美國等已開發國家相比較,但中國內地龐大的潛在市場、寬頻的高速普及及與世界同步的移動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卻為這一產業的發展奠定了一個穩固的基礎。
2009年中國線上音樂市場規模同比增長8.2%,達到1.4億元。2010年,線上音樂市場收入平穩上升,收入規模為2.8億元。2012年線上音樂用戶規模4.36億,年增長13.0%,線上音樂市場規模達到18.2億元,比2011年增長379%。線上音樂演出的收入大大拉升了本年度的線上音樂市場規模。中國線上音樂潛在著巨大的市場需求,發展空間還有待市場各方充分挖掘。目前全球音樂產業加速向數字音樂轉化,傳統唱片業的陣地大為縮減;同樣,中國的線上音樂市場也方興未艾,用戶規模和比重都在持續增長。但是,商業市場還遠未成熟。
當前,國內移動增值業務可謂異彩紛呈,其中人氣最旺的業務當屬無線音樂。迅速崛起的無線音樂,給用戶帶來了嶄新的娛樂體驗,成為推動數字音樂全面崛起的生力軍。縱觀全球,隨著3G商用進程的不斷加快,以無線音樂為代表的手機娛樂業務迅速崛起,成為移動運營商看好的業務增長點。 數字音樂的迅猛發展,使無數企業對其青睞不已。音樂行業未來發展的方向在於數字音樂,中國網際網路數字音樂用戶占世界前列,只要解決了著作權問題,數字音樂的收入未來幾年就可能出現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增長,前景十分樂觀。
特殊性
因為具體國情的不同,數字音樂在中國的發展與其在國外的發展存在著一定差異性。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數字音樂給中國的音樂生產者帶來機會遠大於打擊;
第二,中國的數字音樂產業發展走的是無線音樂拉動線上音樂的道路。
機遇與挑戰
唱片業在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已經發展了上百年,成熟完善的市場環境和高力度的著作權保護政策使這些國家的消費者長期以來養成了正版消費的良好習慣。數字音樂出現後,網路免費下載在短時間裡就對唱片公司的銷量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從來沒有經歷過如此重大的盜版衝擊的唱片公司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能找到能夠阻截網路盜版、保護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直到2003年蘋果公司推出 iPod+iTunes模式,並從中賺到了大把的真金白銀,唱片界才看到了一個能解決自己當下困境的可行方案。雖然經過幾年的發展,現在歐美的數字音樂市場已經進入了一個快速增長的軌道,但是傳統唱片業的衰敗已成事實。唱片巨頭獨享高額利潤的時代一去不復返,現在的唱片公司只能與網路運營商、數字音樂服務商、終端設備製造商等共同分享數字音樂這塊蛋糕。對歐美的唱片產業而言,數字音樂時代的到來是一場由新技術產業對傳統產業發起的利益篡奪,傳統唱片產業與新技術的合作更多的是出於被迫而非對其發自內心的追捧。
而在中國,唱片公司的心態卻大不同。中國的唱片市場從來未能發育成熟。傳統音樂產業長期困擾於盜版對其利益的侵蝕,盜版的市場占有率超過95%,發行唱片無利可圖是一個公開的事實。在這樣的境況下,國內的唱片公司磨練出了一套不靠發行唱片生存的本領,它們大多淪為了經濟公司,靠藝人走穴、開演唱會和廣告代言勉強維生。數字音樂的到來,使中國唱片業本來就微薄的贏利空間進一步被擠壓。但是對於本來就在唱片銷售上賺不到錢的唱片公司來說,對這種打擊的感受力度遠遠沒有他們的外國同行來得那么強烈。相反,數字音樂對一直在生存道路上苦苦掙扎的中國唱片業人士來說更像是一個擴展自己生存空間的新機會,一根救命的稻草。在無線音樂領域上的成功嘗試鼓舞了它們的信心。幾乎就在轉眼間,中國的唱片業就大跨步邁進了數字音樂時代。
在這個過程中,它們的心態是積極主動而非無可奈何。
無線拉動有線
在歐美,數字音樂產業的發展經歷了一個“傳統線下渠道—網際網路—無線”的過程。也就是說,網際網路上的數字音樂銷售模式先於無線音樂出現並更早獲得成功。但在中國,無線音樂和網際網路音樂基本上是同時起步的,中國的唱片公司在數字音樂領域的成功最早來自於無線領域。到目前為止,在無線平台上獲得的利潤仍然構成了中國數字音樂產業贏利的主體,線上數字音樂領域雖然吸引了眾多業內外企業和資本進入,但至今仍處在艱難地探求生存模式的過程中。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這仍然是與中國的盜版問題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在美國, iP0d+iTuneS線上音樂銷售模式的成功,是建立在蘋果公司對數字音樂著作權的有力控制及整個市場的正版消費習慣基礎上的。但是在中國,第一,缺乏成熟的數字著作權保護技術和控制措施,第二,人們吃慣了網上的免費的午餐。在沒有解決這兩大頑疾的情況,線上音樂很難獲得健康發展的機會。而在無線平台上情況就不一樣了。無線下載的一大優點是正版率很高。因為無線網具有相對封閉的特徵,無線音樂下載由電信運營商統一控制收費,未經授權的音樂產品按規定不能在其平台上銷售,這就使得其發展較少受到盜版的困擾。據統計,目前無線平台上的數字音樂正版率大概達到了80%以上,而且在多年來的發展中,電信運營商已經成功地培養起了用戶的付費習慣,這與盜版橫行的線上市場形成了鮮明對比。此外,無線平台還具有支付簡單的特點,這也是長久以來阻礙線上音樂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因為以上幾個原因,無線音樂業務自2003年在中國開展以來,短時間內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各個入口網站及電信運營商都參與其中。中國數量龐大的手機用戶用無數次小額支付的2元錢,讓音樂的消費者從之前幾百萬位購買唱片的核心消費人群,擴展到了到數以億計的購買數字音樂片段的移動人群,大大拓寬了音樂產品的銷售面。上海艾瑞市場研究公司2005年的調查報告顯示,在中國3.63億手機用戶當中,使用手機下載鈴聲和彩鈴業務的用戶數量分別占72.6%和34.8%。市場上最暢銷的彩鈴一個月的下載量通常都在100萬次以上,一首《老鼠愛大米》曾創下單月下載量600萬次的紀錄,一個月1200萬元的收入,相當於傳統唱片70萬張的銷量收入!
無線音樂的成功運作使唱片公司、網路運營商、硬體生產廠家等看到了數字音樂領域潛藏著的巨大商機。為了搶占產業制高點,大批雄心勃勃的企業開始向線上音樂市場進軍。所以說,在我國其實是無線音樂的迅猛發展反過來促進了網際網路音樂的成長。或者說,是無線音樂真正推開了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的大門。
著作權問題
我國數字音樂產業市場要想健康運行,增強著作權保護勢在必行。迄今為止,國內有許多網際網路企業亦逐步意識到著作權問題。各企業紛紛採取多種途徑,通過與唱片公司合作、與歌手簽約、與詞曲作者洽談等方式,將自己從服務提供商的身份華麗地轉型成產業鏈的上游——內容提供商,特別是與唱片商的合作,使數字音樂下載服務呈現出逐漸規範化的趨勢。因此,儘管免費下載這種情況短時間內難以完全根除,但付費下載正版音樂必將是未來數字音樂市場穩步發展最重要的保障和基礎。
從法律環境上來看,我國政府越來越重視對音樂著作權的保護,並加大了打擊盜版的力度。2005年,頒布了我國第一部《網際網路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2006年7月1日《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法規出台,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明晰、保護了原創者的基本權利;另一方面使著作權保護內容更加具體,讓剽竊他人勞動成果的不法網站難以逍遙法外。2008年6月5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進一步完善了著作權法律體系;2009年8月26日,文化部印發了《文化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網路音樂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主要是為了解決網路音樂市場面臨的內容良莠不齊、未經審查的進口音樂數量巨大、侵權盜版、非法連結現象嚴重、市場行為和交易秩序缺乏監管等突出問題。2010年1月,國家著作權局聯合中國著作權協會、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和北京市著作權局,組織100餘家網際網路企業共同發布《中國網際網路企業著作權自律宣言》。2010年7月,國家著作權局、公安部、工信部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也在全國範圍啟動,歷時三個月,以查處大案要案為手段,淨化了網路著作權保護環境。2011年3月,中國文化部又再次重拳出擊,對違規網路音樂產品進行了集中查處和清理。儘管如此,數字音樂著作權保護依然任重道遠,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還需進一步地細緻和嚴謹。
著作權
在網際網路領域,數字音樂著作權的保護在國內提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基本上都是無疾而終;淺析裡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著作權的保護沒有跟網際網路用戶的根本性利益所掛鈎。雖然說,於情於理,著作權保護的直接受惠者就應該是音樂人本身、亦或者是音樂內容供應商和增值服務提供商。但是,這並不是十分符合我們國內的網際網路遊戲規則——數字音樂著作權的過渡保護意味著用戶獲取免費資源的門檻被抬高,唱片的分銷和宣傳將會成為一個很大問題,唱片商實際上也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但與此同時,為了宣傳需要,通過網路行銷自己的唱片必然會造成著作權成本維護上的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