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
教職成[20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辦發130號《通知》精神,積極配合各地人民政府,進一步做好返鄉農民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要充分認識做好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子女入學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開展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及時入學接受教育,不僅有利於返鄉農民工實現就業、再就業和創業,而且對促進農民增收、城鄉發展與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積極意義和重大作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做好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子女入學作為當前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切實抓緊抓好。
2.努力招收返鄉農民工接受中等職業教育。2009年,要進一步加大高中階段教育結構調整的力度,重點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總規模在2008年招生810萬人的基礎上,再擴大招生50萬人,達到860萬人。要通過國家財政補貼等措施,把招收有學習願望的返鄉農民工接受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作為擴招工作的重要任務。
3.積極主動開展返鄉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發揮好培訓的主力軍和工作平台作用,積極組織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幫助返鄉農民工獲得必要的職業技能,提高就業和再就業能力,儘快重返就業崗位。要充分利用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資源,面向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青年農民、鄉鎮企業職工、退役士兵、未升學高中畢業生和下崗輪崗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繼續推進教育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計畫”的實施,力爭培訓規模達到9000萬人次。其中,面向返鄉農民工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3000萬人次,為促進農民工就業、再就業和創業做出新貢獻。
4.切實落實開展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學校。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返鄉農民工集中的地區,根據需要確定一批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爭取成為地方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基地,發揮主力軍作用,組織返鄉農民工就近接受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省級示範鄉鎮成人教育學校必須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培訓農民工和城鄉勞動者的數量要與在校學生規模大體相當。
5.精心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要圍繞市場需求開展訂單培訓和定向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擇業競爭能力;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改造新開項目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就業的適應能力;圍繞返鄉創業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的自主創業能力;圍繞返鄉農民工的需要,選擇培訓課程和專業(工種),增強課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農民工的就業率。要以就業為導向,採取日校辦夜校、辦周末學校、集中培訓、播放教學光碟、現場實習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培訓學習時間宜長則長,宜短則短。寒暑假期間可集中力量舉辦返鄉農民工脫產學習班。
6.確保返鄉農民工子女及時入學接受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逐級建立工作責任制,採取切實措施保證返鄉農民工子女在春季開學時按時入學;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義務教育階段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接受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各地要按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要求,足額落實包括返鄉農民工子女在內的各項教育經費,為返鄉農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教育行政部門和教材出版發行部門要密切合作,儘快做好返鄉農民工子女教材訂購工作,保證做到在春季開學前到書。學校要及時掌握返鄉農民工子女在外地學習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輔導工作,使他們能夠儘快適應本地的教學進度。
7.加強督導檢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面向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子女教育工作,作為對職成教育、基礎教育工作和職成學校、普通中國小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加強督導檢查。
8.多渠道解決經費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勞動、農業、扶貧、科技等相關部門經費和政策的支持,對職業學校、成人學校開展返鄉農民工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解決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工作提供必要的投入。
我部將採取有力措施,推動做好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子女入學工作。在今後安排有關專項經費和項目時,向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子女入學工作成績突出的地區和學校實行政策傾斜。
做好返鄉農民工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子女入學工作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請根據本通知精神,抓緊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工作計畫,利用當前農民工集中返鄉的時機,迅速開展工作。各地貫徹落實情況請及時報告。
發布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