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十二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一)“十一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 (三)“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 (四)“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工作目標。

教職成[201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隊伍,推動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現就“十二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面臨的新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
“十一五”期間,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普遍加強領導和統籌,加大經費投入,全面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有組織大規模地開展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培養培訓基地加強內涵建設、創新培訓模式,加快推進兼職教師聘用政策、教師企業實踐、編制標準、績效工資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深入開展教師國際合作與交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達到了新的水平。五年來,教師隊伍規模穩步增長,結構更加最佳化,整體素質明顯提升,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大幅提高,為職業教育快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二)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對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教育規劃綱要發布之後,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進入到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全面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的新階段。實現職業教育科學發展,進一步保證規模、調整結構、加強管理、提高質量,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要進一步擴大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素質,加快解決生師比過高、“雙師型”教師和兼職教師比例偏低、教師實踐教學能力不足的問題。因此,必須要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擺在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更加重要的位置,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加強規劃,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努力開創職業教育教師工作的新局面。
二、“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三)“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適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的需要,以推動教師專業化為引領,以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以創新制度和機制為動力,以完善培養培訓體系為保障,以實施素質提高計畫為抓手,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改革創新,狠抓落實,加快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特色鮮明、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
(四)“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工作目標。
隊伍規模進一步擴大。到2015年,專任教師生師比降到20∶1以下,專業教師中兼職教師的比例占到30%以上,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兼職教師總量達到135萬人左右。
素質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專任教師中,學歷達標率超過95%,研究生層次教師比例逐步提高;“雙師型”教師占專業教師的比例達到50%。教師師德水平明顯提高,普遍樹立現代職業教育理念、具備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的能力。
培養培訓體系更加完善。國家級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達到100個、教師企業實踐單位達到100個,省級基地和企業實踐單位進一步最佳化布局、突出特色。校企合作開展教師培養培訓的模式全面建立。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教師培養培訓標準和課程體系基本形成。
教師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教師資格、職務(職稱)、編制等制度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培養培訓制度全面加強,人事分配製度改革進一步深化,滿足教師專業化發展要求的管理制度全面建立。
三、“十二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
(五)加強職業理想教育,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將職業理想教育與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大力宣傳職業教育、樹立先進人物典型、引導職業生涯發展等綜合措施,使教師堅定職業方向,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增強從事職業教育的榮譽感、使命感,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修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試行)》,完善師德考評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把師德建設作為中等職業學校工作評估的重要指標。
(六)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從事職業教育。
加強新教師培養的整體規劃。改革培養院校招生制度,進一步拓寬招生渠道,提高生源質量。創新教師培養模式,強化企業實踐和職業學校實習環節。加快研究生層次教師培養步伐。加快培養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的教師。鼓勵培養院校通過對口支援、委託培養、免費師範生等方式,加大對西部、農村和民族地區職業教育教師培養的力度。
加快完善兼職教師聘用政策。各地要認真總結“十一五”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項目的做法和經驗,制定完善兼職教師聘用政策與管理辦法,加大對中等職業學校聘請兼職教師工作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間,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兼職教師推進項目,各地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支持中等職業學校設立一批兼職教師崗位,解決兼職教師的待遇和管理問題,切實發揮好兼職教師在教學中的作用。各地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對指導學生頂崗實習的企業技術人員的引導和管理,積極創造條件提高他們指導和管理學生的能力,增強學生頂崗實習的效果。
推進教師編制管理制度改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協調和配合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抓緊制訂本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要積極探索實名編與非實名編相結合、設立附加編等編制配備和管理方法,加強對專兼職教師配備的統籌,不斷最佳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配置。要研究制定相關的人事政策,建立和完善技能型人才從教的制度,形成更加多元的教師供給機制。
(七)完善繼續教育制度,不斷提高教師專業發展能力。
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推進和落實職業教育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工作細則,確保教師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時(學分)數。要推進教師全員培訓,廣泛開展新教師上崗培訓、教師崗位培訓、骨幹教師培訓。重視公共基礎課教師、班主任培訓。鼓勵學校開展各種形式的校本培訓。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專業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加快培養一批在教育教學改革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的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
要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的意見》(教職成〔2006〕11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制度的意見》(教職成〔2011〕16號),把企業實踐作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形式,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辦法,探索工作機制,搭建實踐平台,積極推動企業實踐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青年教師企業實踐項目。
(八)完善培養培訓體系,提升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質量。
合理布局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國家和地方結合產業發展、區域發展需要和教師培養培訓需求,依託普通本科院校、職業院校和大中型企業,繼續建設一批“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單位。建立基地工作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最佳化基地的區域和專業布局。
全面推進培養培訓基地能力建設。基地中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建立具有教學、科研和統籌協調職能的職業技術教育(師範)學院,加強職業技術師範專業和職業技術教育學科建設,組建專兼結合的教學和科研隊伍,積極開展“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和職業教育科學研究。深化校企合作機制,創新教師培養培訓模式。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建設項目,重點建設一批教師培養培訓專業點,改善基地實驗實訓條件;開發一批具有職教特色的教師培養課程和教材。
(九)健全教師管理制度,激發職業教育教師隊伍活力。
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充實專業教師任職資格條件,增加相關工作經歷和職業能力方面的要求,將雙師素質基本要求納入教師資格評價體系。國家按專業大類開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標準,制定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辦法。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
規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務(職稱)序列,建立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積極探索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提升教師職業發展空間。調整最佳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務(職稱)結構比例。
各地和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國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有關政策和要求,深化中等職業學校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探索固定崗和流動崗相結合、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設崗和用人辦法,推進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中等職業學校用人機制。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
(十)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的統籌和領導。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的需要,制訂好本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教師隊伍建設的各項政策和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十一)保障經費投入。
各地要建立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經費保障機制。地方教育事業費和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教師隊伍建設,並做到逐年增長。要落實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相關項目經費。中等職業學校也要在公用經費和其他事業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教師隊伍建設。
(十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地要大力宣傳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師德楷模和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關心職業教育、尊重職教教師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教學能力競賽、現代信息技術套用競賽等活動,引導教師進一步轉變觀念、創新方法、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向全社會展現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風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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