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的意見

1.實施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2011-2015年,教育部、財政部組織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各5萬人參加國家級培訓。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培訓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務的專業教師。

基本信息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的意見
教職成〔201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成培訓一大批“雙師型”教師、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實踐經驗和技能的專兼職教師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和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職業教育科學發展,教育部、財政部決定2011-2015年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現就計畫的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適應職業教育加強內涵建設、提高辦學質量的迫切需要,進一步突出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地位,系統設計、多措並舉、創新機制、加大投入,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雙師型”教師隊伍為目標,以提升教師專業素質、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完善教師培養培訓體系為主要內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訓質量為著力點,大幅度提高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水平,為職業教育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標任務

2011-2015年,組織45萬名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參加培訓,其中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培訓10萬名,省級培訓35萬名,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特別是實踐教學和課程設計開發能力;支持2萬名中等職業學校青年教師到企業實踐,提高教師的產業文化素養和專業技能水平;支持職業院校設立兼職教師崗位,最佳化職業院校教師隊伍的人員結構;支持國家職業教育師資基地重點建設300個職教師資專業點,開發100個職教師資本科專業的培養標準、培養方案、核心課程和特色教材, 加強基地的實訓條件和內涵建設,完善適應教師專業化要求的培養培訓體系。

三、實施原則

1.統籌規劃,分級實施。各級相關部門要科學規劃、周密安排,以提高專業教師實踐教學能力為重點,著力培養一大批“雙師型”專業骨幹教師。按照中央、省(區、市)兩級組織的方式,中央財政在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實施中主要起引導和示範作用,各省(區、市)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在教師隊伍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加強對本地區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的科學規劃,創新制度機制,努力提升本地區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水平。
2.財政引導,多方參與。發揮政府在發展職業教育中的主導作用,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投入力度,充分調動職業院校、培訓機構、行業企業和教師個人的積極性,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工作機制和財政為主、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
3.突出重點,強化激勵。各省(區、市)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著力解決教師專業教學能力不強、來自企業的兼職教師比例偏低、教師培養培訓體系薄弱等突出問題,特別是重點支持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以及中西部、農村和民族地區教師隊伍建設。中央財政支持的項目,將重點向重視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且取得明顯成效的地區、機構傾斜。
4.加強管理,提高質量。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項目資格審查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的過程管理和效果評價,提高項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規範高效推進項目的實施。全面總結“十一五”期間教師隊伍建設經驗,利用好師資培訓包等前期項目成果,創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企業參與機制,推進各地區和培訓機構不斷提高項目實施的質量。

四、計畫內容

1.實施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1)組織開展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
2011-2015年,教育部、財政部組織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各5萬人參加國家級培訓。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培訓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務的專業教師。培訓為期12周(含企業實踐4周),採取集中培訓和企業實踐交替的模式進行,主要學習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職業教育理論和專業教學方法。培訓任務由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和有條件大中型企業承擔。在國家級培訓基礎上,選派2000名教師到國外進修8周,學習先進的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法和課程開發技術。
高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包括國內培訓2.25萬人、國外培訓2500人、企業頂崗培訓2.5萬人,培訓對象為全國非示範(骨幹)高等職業學校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務的專業教師。國內培訓為期4周,採取集中培訓、企業實踐、小組研討等形式組織,主要學習專業領域新理論、前沿技術和關鍵技能。培訓任務由高職區域培訓基地、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學校及其他有條件的高校、單位和大中型企業承擔。國外培訓為期4周,主要學習職業教育教學理論與方法、先進教育技術和課程開發手段。企業頂崗培訓為期8周,重點熟悉相關行業企業先進技術、生產工藝與流程、管理制度與文化、崗位規範、用人要求等。
(2)組織開展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
“十二五”期間,各省(區、市)參照國家級培訓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情況,組織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參加省級培訓。培訓的對象、內容和形式,要與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相適應,與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升級的需求相適應。各省(區、市)具體培訓任務詳見附屬檔案,分年度培訓計畫自行制訂。
中央財政根據各省(區、市)培訓任務完成情況,對成績突出的地方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繼續用於師資培訓工作。
2.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青年教師企業實踐項目。
2011-2015年,教育部、財政部組織遴選2萬名中等職業學校青年教師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
參加企業實踐的對象是從事職業教育教學工作2年以上、35歲以下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企業實踐為期6個月,採取“師帶徒”模式,通過現場觀摩、技能訓練、專題講解、交流研討等形式實施,重點了解企業生產組織方式、工藝流程、產業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熟悉企業相關崗位(工種)職責、操作規範、用人標準及管理制度等具體內容,學習所教專業在生產中套用的新知識、新技能、新工藝、新方法,增進對企業生產和產業發展的了解,並結合企業實踐改進實踐教學。
各省(區、市)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制訂本地區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的整體規劃和配套措施,逐步形成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制度化和規範化的工作機制。
3.實施職業院校兼職教師推進項目。
2011-2015年,各省(區、市)要支持職業院校設立一批兼職教師崗位,建立科學合理的工作量考評和薪酬補助機制,逐步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水平。中央財政將綜合評價各省(區、市)兼職教師聘用工作進展情況,給予適當獎補。
所聘兼職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是在本行業享有較高聲譽、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企業在職人員優先聘用。兼職教師聘用原則上不少於160學時/崗位·年,每個兼職教師崗位可根據教學需要聘請1位或多位兼職教師。各省(區、市)要制訂兼職教師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完善兼職教師聘用程式、聘用契約、登記註冊、使用考核等管理環節,加強兼職教師聘用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建立兼職教師資助項目公示制度,及時將聘用工作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4.實施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建設項目。
2012-2014年,支持國家級職業教育師資基地重點建設300個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專業點,改善職教師資基地的實訓條件。項目兼顧專業和區域布局,突出支持重點,向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傾斜,向開展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工作成效顯著的基地傾斜,向培養培訓條件相對薄弱的西部和民族地區基地傾斜。項目的實施,按照國家關於政府採購的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2012-2015年,支持職教師資培養工作基礎好、具有相關學科優勢的本科層次國家級職業教育師資基地等有關機構,牽頭組織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等方面的研究力量,共同開發100個職教師資本科專業的培養標準、培養方案、核心課程和特色教材,加強職業教育師資培養體系的內涵建設。

五、項目經費

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中等職業學校青年教師企業實踐項目所需經費,以中央財政投入為主,主要用於支付培訓費、食宿和交通補貼等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職業院校和教師個人負擔。職業院校兼職教師推進項目經費由地方財政和職業院校負擔,主要用於兼職教師課酬補助。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建設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支持,各承擔培訓和開發任務的項目單位要相應加大投入力度。各省(區、市)實施的省級項目,所需經費由省級統籌安排。

六、工作要求

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重大項目,是新時期新階段推動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職業院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重視程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
1.教育部、財政部制定具體的項目管理辦法,建立科學有效的項目管理機制,明確實施原則、範圍、標準和中央補助資金使用方向;成立專家諮詢委員會,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諮詢和指導;完善網路管理平台,提高項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各地教育、財政部門要按照兩部的整體安排和要求,制定實施計畫的工作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配套措施,明確責任機制,為計畫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要認真做好計畫的實施工作,對各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加強過程管理,及時採集項目信息,完善項目的動態調控機制,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工作計畫如期完成。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和完善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制度性舉措,著力解決教師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整體推進本地區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
3.承擔項目任務的機構要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質量意識,嚴格落實項目實施的各項要求。要深入開展前期調研,認真制訂實施方案,全面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確保高質量地完成各項任務。
4.各地區、各單位要重視對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及時反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保證計畫實施的進度和質量。教育部、財政部將定期對各地區、各單位的計畫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評,其結果作為安排後續項目和獎勵資金的重要依據。
附屬檔案:各地區職業院校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任務表(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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