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委員會

教育部副部長 公安部副部長 財政部副部長

機構成立

2012年8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的通知》(國辦發 〔2012〕45號)。《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健全我國教育督導體制,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部,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 
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准。

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國家教育督導的重大方針、政策;審議國家教育督導總體規劃和重大事項;統籌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聘任國家督學;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

組成人員

主任:劉延東 國務委員
副主任:袁貴仁 教育部部長
江小涓 國務院副秘書長
委員:朱之鑫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利民 教育部副部長
陳小婭 科技部副部長
黃明 公安部副部長
王偉 監察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郭允沖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劉謙 衛生部副部長
侯凱 審計署副審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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