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松林

教松林,男,漢族,1967年7月出生,河南上蔡縣人,大學學歷,1990年6月入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任駐馬店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鐵廣場片區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長。 2018年12月,決定給予教松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履歷

1982.09——1985.07 汝南師範學校學生;

1985.08——2002.12 汝南師範學校工作;

2002.12——2008.05 駐馬店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8.05——2008.11 駐馬店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2008.11——2010.01 駐馬店市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2010.01——2010.04 駐馬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2010.04——2013.12 駐馬店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

2013.12——2017.09 駐馬店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7.09 ——2018.09駐馬店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鐵廣場片區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4日,據駐馬店市紀委監察委訊息:駐馬店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鐵廣場片區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長教松林(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駐馬店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6日,駐馬店市紀委監察委對駐馬店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鐵廣場片區項目指揮部原副指揮長教松林(副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教松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錢物,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企業股份,領取紅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借用車輛,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駐馬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和市監察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教松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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