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角色
客船沉沒,漂流在海上唯一的救生艇上只有6名生還者。除了你自己外,5人中有你熱愛的朋友,亦有你仇恨的敵人。隨著補給品不足,海面又漂浮著各樣財物,陸地又遙不可及,求生的欲望、人性的貪婪讓人群對立。一船人的結局將會如何?
玩家扮演在救生艇上的6名落難者之一。每回合玩家輪流揀選1個動作,划船、換位、搶奪或不乾任何事。每回合結束時,皆可能有人掉到海中、或受饑渴之苦。玩家需在靠近陸地前,保全人物的性命、保有意外的財寶、救助自己親愛的、並順帶了結自己憎恨的。但問題是你親愛的,並不一定親愛你;你憎恨的,反可能會救助你。
遊戲卡牌分為6張人物牌、6張位置牌、6張憎恨牌、6張親愛牌、42張財物牌及24張航行牌。
人物牌位置牌
它們的正面是一樣的,只是在背面,人物牌寫著“CHARACTER”,位置牌寫著“PLACE HOLDER”
將6張位置牌由左至右,依Lady Lauren、Sir Stephen、Captain、Mate、Frenchy、Kid的次序排列到桌面中央。將其他卡牌依種類分別覆轉洗混,然後分發每位玩家1張人物牌、1張憎恨牌、1張親愛牌及1張財物牌。餘下的財物牌放到Lady Lauren的左方(船頭);航行牌放到Kid的右方(船尾)。各人公開其人物牌後,即可開始遊戲。少於6人遊玩時,分發每位玩家1張人物牌後,依無人扮演的人物,抽走憎恨牌、親愛牌及位置牌後,才再分發憎恨牌及親愛牌。
玩法
遊戲以回合進行。每回合皆由下列3個步驟組成。
1. 打撈:依生存而又清醒的人物數目,抽相同數目的財物牌,交予扮演船頭而又清醒的人物之玩家。玩家檢視這些財物牌後,選擇保留其中1張,然後將餘下的財物牌,交予扮演次近船頭而又清醒的人物之玩家。如此類推,扮演清醒人物之玩家將取得1張財物牌。若財物牌耗盡,即略過這步驟。
2. 行動:依玩家扮演人物在船上的位置,越近船頭者先執行行動(只有清醒的人物可執行行動)。玩家可揀選划艇、換位、搶奪、特別行動、或什麼都不乾。
a. 划艇:玩家抽取2張航行牌。玩家檢視這些航行牌後,然後選擇將這2張卡放回航行牌疊底,或把其中1張覆轉放在一旁作救生艇的航程另1張放回航行牌疊底,或把2張都覆轉放在一旁作救生艇的航程。以某些標記放到人物的位置牌上以標示人物皆作划艇行動。
b. 換位:玩家揀選1人交換位置。若對方拒絕交換位置,即會發生打鬥。被換到較前位置的人物將隨後執行行動;被換到較後位置的人物將不可再執行行動。昏迷的人物不可拒絕交換位置。
c. 搶奪:玩家揀選1人以搶奪其1張財物牌。玩家可搶奪任何1張翻開放到玩家面前的卡牌,或從其手牌中抽走1張。若對方拒絕讓玩家進行搶奪,即會發生打鬥。昏迷的人物不可拒絕他人的搶奪。任何人物皆不可拒絕Kid的搶奪,除非他搶的是你已經打出來放在桌面上的道具。
e. 特別行動:部份財物牌上會寫有“Action”字樣,如醫療包,傘、信號槍,需玩家耗用行動以行使其效用。
打鬥:由兩名人物進行對抗。其他清醒的人物可選支持其中一方、或兩不相幫。從船頭開始依次表態,表態後不得反悔。參予打鬥者需以某些標記放到人物的位置牌上以作標示。打鬥的勝負以相方人馬的體格size總和,較大一方勝出。平手時作守方勝出。攻方勝出,即可執行其所選行動,否則行動無效。打鬥的負方所有人物皆受1點損傷。打鬥時玩家可打出手牌,使用財物牌中的武器提升其體格size。
3. 航行:依最近船尾而清醒的人物,其玩家可檢視覆轉放在一旁的航行牌,從中揀選其一執行,餘下的放回航行牌疊下方。若無人划艇而無航行牌放在一旁,則翻開航行牌疊最頂的一張。
海鷗:翻開航行牌上若累積出現共4次海鷗圖案,救生艇抵達陸地,遊戲立即結束。若出現打上交叉的海鷗圖案,則需再多出現1次海鷗圖案(即共需5次),救生艇方抵達陸地。
墮海(OVERBOARD):航行牌上會印明1個或以上的人物墮海。墮海者除Frenchy或已打出救生圈者外,皆受1點損傷。若有鯊魚(財物牌)出現,不論是誰皆多受1點損傷。墮海的人物會失去所有打出的物品,其玩家需丟棄打在其面前的財物牌(救生圈除外)。墮海的人物一旦死亡,即消失於大海中,玩家需丟棄所有的財物牌。
饑渴(THIRSTY):航行牌上會印明1個或以上的人物感到饑渴,另亦可能標明曾划艇、打鬥者皆感到饑渴。因此人物若曾划艇、打鬥,則有可能感到3重饑渴。每個水壺(財物牌)只可解救1重饑渴。無論人物有多感到饑渴,他頂多只受1點損傷。
人物所累積的損傷,若相等於其體格size,便即昏迷。昏迷的人物不可執行行動、打鬥、使用物品。人物所累積的損傷,若多於其體格size,便即死亡。
遊戲完結後,公開各人的親愛牌及憎恨牌,點算各人得分,得分最高者勝。玩家的得分來自其持有的財寶(財物牌)、自己的人物生還、親愛的人物生還及憎恨的人物死亡。人物的分數即其生存價值Survival Value。
例:玩家的人物死亡,但並沒消失於大海,親愛的及憎恨的人物亦死亡,玩家自己的、親愛的及憎恨的人物皆非相同人物,則玩家可從其財物牌(遺物)取得分數,並取得其憎恨人物的分數。
自戀狂:若親愛的人物即玩家自己的人物,而玩家自己的人物生還,即取得2倍其人物的分數。
厭世者:若憎恨的人物即玩家自己的人物,玩家會取得其他死亡人物的分數。自己的人物生還與否,皆沒有分數(除非該人物同時是自戀狂,則生還時可取得其人物的分數)。
愛恨交織:若親愛的及憎恨的皆是同一人物,則不論該人物是生是死,玩家皆可取得其人物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