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目的
是政府與網民正式交流的官方通道,是一個“聽民意、匯民智、解民憂、聚民心”的政民互動平台,通過以廣泛徵集意見、集中解決問題、統一進行答覆的模式,實現網民提出有關建議意見以最快的速度反饋給區領導、落實到相關部門,並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處理結果回復在網上,真正達到“網路問計、真情互動、助推發展”最終目的。
定義
新聞發言人是指國家、政黨、社會團體任命或指定的專職(比較小的部門為兼職)新聞發布人員。其職責是在一定時間內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時局問題,舉行新聞發布會或約見個別記者,發布新聞或闡述本部門的觀點,代表有關部門回答記者的提問。
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主要是以政府為傳播主體,以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為傳播客體,通過發布、傳播與公眾利益相關的政務信息和重要新聞來實現政府與社會的溝通,它是一種相對穩定和規範的公共信息傳播機制,是政務信息的公布與公眾知情權實現的雙向互動。
產生
1983年4月23日,中國記者協會首次向中外記者介紹國務院各部委和人民團體的新聞發言人,正式宣布我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2009年9月1日,隨著時代的發展,網路的日益普及,貴州省貴陽市政府的網路新聞發言人正式上崗,主要職責是在網際網路上發布信息,用發帖、跟帖等形式回復網路輿論。這是全國首個以政府名義推出的網路新聞發言人。
實施
為了保障民眾知情權,政府部門在對外發布信息時設定了新聞發言人,為及時回應來自網路的各類質疑和訴求,更直接有效地化解政府壓力,“政府網路發言人”走出幕後。這是政府部門實施政務公開的又一具體內容,體現了政府執政為民的本意,改進了政府部門的工作作風。是政府職能從管理型政府到服務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轉變的重要舉措,所以政府也思索這一舉措如何民眾化實踐。
首先,在使用新聞發布這種現代化政治公關手段時,要突破體質慣性,實現話語體系的現代化。
其次,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媒體要建立一種穩定的關係,新聞發布工作要適應新聞規律;新聞發言人和媒體之間能夠互相適應,並共同以符合新聞規律的做法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第三,新聞發布適應新媒體技術的發展和社會輿論多元化的挑戰;隨著網際網路、多媒體等手段的繼續發展,信息源和傳播渠道也在日漸多元。新聞發布工作不再是簡單的說——問——答,還需要介入新媒體技術手段,並且能夠直面社會輿論的多元化,直面熱點問題和不同意見。
最後,加強新聞發言人活動的規律性和自主性。在研究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學者中間,新聞發言人專職化成為了一個熱門的辭彙。它是針對大量的政府部門新聞發言人由其他重要部門如辦公廳等的負責人兼任,致使發言人負擔過重、約束過多而言的。而新聞發布工作難以計算工作量,成績也不是非常明顯,對於新聞發言人也沒有明確的激勵機制。這個問題的解決,還需要一個較長的行政思維轉變過程。
推廣
隨著網路的迅猛發展,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政府網路發言人”這個新角色逐漸多了起來:7月,雲南省委宣傳部提出將在各級政府部門建立“網路發言人制度”;
8月,廣東省工商局以“廣東省工商局網路發言人”的網名回復網友對韶關市工商局的質疑。2008年9月18日,廣東省委辦公廳表示將逐步設立政府部門“網路發言人”,首批被要求設立的十五個政府部門包括廣東省教育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監察廳及信訪局等部門;
9月,貴陽市政府“網路新聞發言人”正式從幕後走上台前,進入實戰演練。
貴陽市專門出台《貴陽市政府系統網路新聞發言人工作方案(試行)》,規定“中國·貴陽”政府入口網站為貴陽市網路新聞發布第一平台,開設“貴陽市新聞網路發布平台”和“輿論監督回復專欄”,整合傳統新聞發布會的信息資源,集中以視頻、文字、圖片等多種形式,在網際網路上發布新聞、信息,並以“政府網路發言人”名義,採取發帖、跟帖的形式對網路輿論進行回復。
相關規定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日前發布的《第32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國網民規模已達5.91億。 民主意識普遍增強的強大網民構成的網路社區,充分發揮了輿論監督的作用。“山西省鎮平縣假華南虎事件”、“雲南躲貓貓事件”、“南京天價煙房產局長事件”、“新餘干部出國旅遊清單事件”、“貴州習水官員嫖宿幼女事件”、“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等,越來越多的熱點事件不再是通過傳統媒體,而是通過網路被迅速傳播。這就要求各級政府不僅要學會與媒體打交道,更要學會直面龐大的網路客群。“政府網路發言人”的出現,無疑是地方政府希望與網民“零距離”接觸的積極嘗試。而主動地直面網民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和質疑,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新渠道和新方式,也是政府改進作風、促進勤政、廉政建設、踐行執政為民理念的重要途徑之一。
隨著市民通過網路參政議政的意識和水平的增強,政府順應網路問政的大趨勢,推動網路問政從自髮狀態走向自覺,制度化、常態化地推行“政府網路發言人”制度,是大勢所趨。我們有理由相信政府部門會以更加自覺、更加自信、更加成熟的姿態,“觸”網由點到面,由個體到群體,“網”開一面天地會更“寬”。
首位發言人
廣東政府職能部門歷史上第一個“網路發言人”現身虛擬網路世界,廣東政府網路發言人將在網路上直接與廣東網民對話,查民情解民惑。
作為日趨成熟的信息平台,網路在當今社會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逐漸成為連線百姓和政府最便捷的通道之一。甚至在一些維權無門的民眾看來,網路有著將真相公諸於世、倒逼相關政府部門作為的特殊功能。從“王帥發帖”到山東農民“懸賞清官”,發帖——媒體關注——政府調查正成為越來越常見的維權方式。
在這種背景下,政府職能部門設立“網路發言人”確實是明智之舉。在操作上,設立網路發言人只是政府部門進行了一次固定網名註冊。但在這種簡單的“身份操作”背後,我們可以看出它所具有的濃厚的主動意味:政府部門正在努力改變以前在網路輿論面前被動作為的尷尬形象,希望通過將新聞發言人制度延伸到虛擬世界,主動把握民眾訴求,並主動作為。
然而,要將網路發言人的做法推廣,並使其助政府部門實現網路突圍,還有待於設立網路發言人的部門積極調整作為態度並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關注網路輿情並不意味著一定能為民眾辦事,“王帥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當地政府部門對待網路的方式恰恰與民眾的期待截然相反。如果了解網路上的民眾訴求後,網路發言人也只是掩蓋對政府部門不利的信息,而以“無可奉告”、“仍在調查”等官樣文章打發網民,那就只會將好事辦壞,得不償失。
正面回應民眾訴求、公開與民眾相關的信息是對設立網路發言人部門的基本要求,唯其如此,民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渠道才能保持通暢,政府部門也才能切實解決問題、滿足民眾需求。“網路發言人”只是初現,但這一新事物是否能順利地推動政府“主動作為”,尚不可知。畢竟,在徹底清除一些部門的不作為風氣前,要真正成為服務民眾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