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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師,是公職律師的一種,是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和國家公務員資格專門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維護政府合法權益的忖業法律工作者,具有律師和國家公務員的雙重身份。建立政府律師制度,不僅是完善我國律師制度體系的內在要求,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作品目錄
第一章 建立政府律師的必然性一、依法治國,必然需要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必然要求建立政府律師制度
三、市場經濟條件卞,政府職能轉變,必然孌求建立政府律師制度
四、律師制度的改革、發展和完善,必然要求建立政府律師制度
五、政府律師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建立的種制度
第二章 政府律師概述
一、政府律師的概念
二、政府律師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