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周書·盧辯傳》:“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唐韓愈《送諸葛覺往隨州讀書》詩:“台閣多官員,無地寄一足。”明陸人龍《遼海丹忠錄》:“禮部一面移咨登撫(袁可立),一面札付毛帥,聽其酌遣得當官員,到彼詳加體訪,取有該國臣民公本回復,限閏十月中復奏。”《東周列國志》第五回:“世子忽率領眾官員出郭迎接,問其歸國之故。莊公將桓王不用之語,述了一遍,人人俱有不平之意。”清周中孚《鄭堂札記》卷四:“起竹垞於今日,未知以吾言為得當否?”《醒世恆言·三孝廉讓產立高名》:“那漢朝清議極重,又傳出幾句口號,道是:假孝廉,做官員;真孝廉,出口錢。”《恨海》第一回:“八國聯軍侵入中國,打進京城,兩宮西狩,大小官員被辱的也不知凡幾。”官員是社會中的強勢群體,具有參與國家政策或地方政策制定的決策權與及自由分配手中國有資源的決定權;所以,在權力的使用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情況下,無論世界上的哪一個國家,也無論是人類社會的哪一個歷史時期,官員都是既得物質利益群體中最大的受益群體;同時也最容易出問題的人群。貪污腐敗是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在職官員的通病。官場上有著很多的骯髒交易,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令人髮指的做法。
級別劃分
1.國家級正職: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國家副主席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國家級副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紀委書記,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全國政協副主席。
3.省部級正職: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4.省部級副職: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黨組成員)和副部級機關(黨組)正職,
各人民團體(黨組)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省紀委書記,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5.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
廳局(地)正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紀委書記。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
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
省署高校黨政正職。
6.廳局(地)副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紀委書記
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
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
7.縣處級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正職,
省署高校院系處室領導,
重點中學正職。
8.縣處級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紀委書記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副縣級企業正職。
市屬中學正職。
9.鄉科級正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
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
縣屬重點中學正職。
10.鄉科級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