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袁國強自小在黃大仙下邨的前身黃大仙徙置區長大,中學畢業於伊利沙伯中學,其後就讀於香港大學法律系,1986年畢業,1987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PCLL),並獲得大律師資格,1988年開始執業。袁國強曾跟隨最高法院法官包華禮及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實習。1995年於新加坡取得律師資格,同年獲前律政司唐明治、御用大律師湯家驊等邀請加入大律師事務所 Temple Chambers。1997年取得城市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曾任香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非官方委員、香港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香港強積金管理局非執行董事及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成員。
2003年袁國強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2006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2007年獲選為大律師公會主席,2008年1月17日自動當選連任;
2009年獲委任為廉政公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委員,同年擔任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
2010年獲委任為強積金管理局非執行董事及香港教育學院校董,並成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
2012年6月-2018年1月,任香港律政司司長。
2018年8月 ,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首批專家委員。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5日,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決定:任命鄭若驊(女)為律政司司長,免去袁國強的律政司司長職務,自2018年1月6日起生效。
2018年8月 24 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首批專家委員。
取得榮譽
2017年6月30日獲香港特區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
法律成就
他執業期間專注處理民事訴訟,特別是商業糾紛。主要執業範圍包括契約爭議、公司股東及合伙人糾紛、公司清盤及個人破產訴訟、信託案件、銀行和金融產品訴訟,國際貿易糾紛及國際仲裁案件。
袁國強執業15年後於200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自始除繼續處理商貿爭議外,執業範圍擴闊至監管事宜及司法覆核,亦曾擔任國際仲裁的仲裁員及商業糾紛的調解員。
自2006年起,袁國強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自始每年均有1個月的時間在高等法院以特委法官身份審理不同類別的民事訴訟。
人物事件
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反對派議員聯署表明否決人大831決定下的政改方案,“將令好多香港人失望”。他說,距離政改方案到立法會進行投票,已經時間不多,希望往後政府仍有機會作協調角色,增加溝通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