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釋義
80年來,儘管我軍的體制編制、官兵成分、使命任務和社會環境等發生很大變化,“支部建在連上”的某些內容形式亦有所調整,但其基本精神卻是光耀古今並予未來以深刻啟迪。“支部建在連上”,確保了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大大提高了部隊的戰鬥力。
基本內涵
是“黨指揮槍”的根基
黨支部是“黨指揮槍”的組織根基。任何時候都要把黨支部建設作為軍隊建設強本固基之舉抓緊抓好。古田會議決議明確,為純潔黨的隊伍、堅強黨組織,發展黨員須改變官長“一概拉進”、士兵發展趨緩的傾向;強調“為了紅軍的健全與擴大,為了鬥爭任務之能夠負荷,都要從黨內教育做起”,明確有計畫地在黨內進行馬列主義和黨的正確路線教育,反對黨內的錯誤思想,“提高黨內的政治水平”。這些都是由黨支部所處的基層領導核心和前沿堡壘地位,及其作為黨聯繫官兵的橋樑和紐帶直接擔負著宣傳、組織和團結民眾的功能所決定的。實踐證明,“支部建在連上”是把“黨指揮槍”原則落到基層、“達於士兵”的最佳組織形式和制度機制;抓好黨支部建設,就抓住了基層建設核心以至部隊全局關鍵一環。惟其如此,黨中央、中央軍委歷來強調堅持“支部建在連上”並緊抓不放,不僅在戰爭年代取得節節勝利,和平時期也經受住了複雜嚴峻的考驗。進入新世紀建軍治軍仍須堅持“支部建在連上”,把每個黨支部都建成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堅強組織者、有力推動者、模範實踐者;無論形勢任務怎樣變化,體制編制怎樣調整,幹部戰士怎樣更新換代,都應鞏固黨支部在基層單位的核心領導地位,充分發揮指導員的“黨代表”作用,保持一支素質優良相對穩定的黨員和幹部隊伍,為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任務,提供可靠的組織和制度保證。
是基層制度建設的關鍵
加強制度建設至關重要,任何時候都要堅持和落實黨支部建設的規章制度。古田會議決議規定“每連建設一個支部,每班建設一個小組,這是紅軍中黨的組織的重要原則之一”。要求“在組織上厲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黨組織要把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委員之間保持實質上的一致;上級黨組織決議要迅速傳達到下級組織和黨員中去,下級須詳盡討論,拿出執行辦法;支委會每月規定支部大會及小組會討論的材料和會期,黨內發揚民主須儘量發表意見、弄清是非,形成“反映無產階級之積極活潑的爽快的精神”,但須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反對極端民主化和非組織觀念,等等。軍隊黨建史表明,科學可行的黨建制度是黨建規律的反映和成功經驗的總結;制度建設抓好了,黨的建設才能獲得可靠的制度支撐和機制保證。我軍在實行“支部建在連上”實踐中形成的支部組成、集體領導、報告工作、述職評議、民主生活、黨日黨課等一整套制度,其基本精神和規定是務實有效的,應當始終不渝堅持下去。同時,也應聯繫新的形勢任務需要,把堅持與改進、繼承與創新辯證統一起來,對其中不合時宜的某些規定,積極穩妥地加以改進、完善和創新,不斷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做到在堅持中發展,在發展中堅持,藉以永葆其生機活力。據此,中央、軍委幾次修訂頒發的《軍隊政治工作條例》,對“支部建在連上”有關內容時有調整充實。尤為重要的是,堅持“支部建在連上”,既要建章立制,更要按章落實。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把握學好規定、身體力行、養成習慣、支書帶頭、經常督察等環節,防止重立制輕落實、有章不循另搞一套、搞形式主義和繁瑣哲學等不良現象。
以部隊建設為中心任務
黨支部建設不能脫離部隊建設中心任務,任何時候都要著眼推動部隊全面建設和戰鬥力水平、緊密聯繫基層實際來展開。這是由毛澤東揭示的黨的建設要聯繫於黨的政治路線進行之規律所決定,是黨的十七大明確的黨建總方針所要求的。事實上,“支部建在連上”本身就是在黨領導的武裝鬥爭中應運而生,在黨支部帶領官兵建設基層、完成作戰訓練等任務實踐中發展完善的;黨支部建設緊密聯繫於部隊中心任務,圍繞履行軍隊職能,把著眼點和落腳點放在推進基層建設全面進步和戰鬥力水平不斷提高上,才能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因此,《政治工作條例》明確要求,黨的建設必須圍繞部隊現代化建設中心、遂行使命任務開展工作。《軍隊基層建設綱要》也規定,黨支部不僅要增強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還要增強領導單位全面建設的能力和帶領官兵遂行作戰任務的能力。這就要求在堅持“支部建在連上”的實踐中,注重把制定黨建措施與基層建設發展目標統一起來,把解決影響黨支部凝聚力戰鬥力的問題與解決基層建設的突出矛盾結合起來,把落實基層黨建規章制度與貫徹執行條令條例一致起來,努力實現黨支部與基層單位同步建設、協調發展的良性循環;注重圍繞現代化建設這箇中心、做好軍事鬥爭準備這個龍頭、提高戰鬥力這個根本標準,與時俱進地改進完善“支部建在連上”的具體制度,跳出重支部建設輕基層建設、重思想政治領導輕軍事行政領導等誤識和套路,防止把抓黨建與抓軍事行政工作割裂開來的“兩張皮”現象,以基層建設全面進步和戰鬥力提高,作為黨支部建設和領導工作的重心,作為檢驗“支部建在連上”成效的根本尺度。
理論發展
1927年9月,秋收起義部隊在三灣改編時,毛澤東創造性地提出“支部建在連上”的原則,對實現黨對軍隊的領導,奠定了重要的組織基礎。
1929年12月,毛澤東主持制定古田會議決議,從理論上闡明了黨對軍隊領導的原則,並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確立了黨領導軍隊的一些基本制度和措施。
1932年9月12日,《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關於紅軍中黨的工作訓令》中,第一次出現了“保障黨在紅軍中的絕對領導”的字句。
1938年11月6日,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又在《戰爭和戰略問題》中,毛澤東針對張國燾同黨爭權的歷史教訓,提出:共產黨不爭個人兵權,不要學張國燾。但要爭黨的兵權,爭人民的兵權,並形象地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原則表述為“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決不容許槍指揮黨”。
鄧小平同志曾反覆強調:“軍隊任何時候都要聽中央的話,聽黨的話,選人也要選聽黨的話的人。軍隊不能打自己的旗幟”。江澤民同志也多次強調:“加強軍隊建設,最根本的就是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江澤民同志在擔任軍委主席的15年中,明確提出“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我軍永遠不變的軍魂”。
2004年9月2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同志在軍委擴大會議上指出:“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我軍建設和發展的首要問題。我們對這個問題要始終關注、抓住不放,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