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末歸本識

佛學術語,五重唯識觀之第三。 五重唯識觀中,第二重‘舍濫留純識’所留之心法,仍有識自體之本與作用之末(即見相二分),故攝見分、相分歸於自體分,稱為攝末歸本識。 蓋見分系識內能取之作用,相分系識內所取之境,此二者皆起於識之自體分,離此自體分,別無見相二分,故攝末而歸於本。

佛學術語,五重唯識觀之第三。五重唯識觀中,第二重‘舍濫留純識’所留之心法,仍有識自體之本與作用之末(即見相二分),故攝見分、相分歸於自體分,稱為攝末歸本識。蓋見分系識內能取之作用,相分系識內所取之境,此二者皆起於識之自體分,離此自體分,別無見相二分,故攝末而歸於本。此乃體用相對之觀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般若心經幽贊卷上](參閱‘五重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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