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在「簽訂買賣契約」後成為業主,只是沒有樓契在手,在此交易完成前再將物業放盤出售人士,稱為確認人(confirmor),而該單位則稱為「摸貨」。 最通俗的講法就是 轉讓的二手房 俗稱摸貨...
摸貨
「摸貨」轉讓交易前,附加檔案必須指示清楚,如清楚寫出交易日期、交易時間及收樓日期等,例如交易時間在中午之前,新業主則有時間向發展商繳付樓價。
「摸貨」轉讓部分需另加律師服務費、管理費等雜費,普遍涉及數萬元不等。轉讓單位亦存在一定風險,部分發展商提供的樓花供樓按揭計畫,原業主於「摸貨」期間繼續以樓花期形式供樓,銀行便有機會估不足價。
摸貨通常用於房地產好景時才合用,否則會冒很大風險。
在樓市高峰期間,住宅成交暢旺,很多時當一單交易未完成之前,A買家已成功找到B買家承接頂讓。
摸貨則是在完成交易前賣出,以確認人方式轉售單位,並可在短時間內多次轉手;但這種轉售方式是存在一定風險,因為當首個確認人的交易若果最終都未能完成,便會影響下一個確認人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