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位法

換位法是指改換一個性質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以推出一個新判斷的直接推理的方法。

huàn wèi fǎ

其規則是:(1)前提中的主、謂項變為結論中的謂、主項。(2)聯項不變。(3)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結論中不得周延。如由“所有的金屬都是元素”推出“有些元素是金屬”。

換位法可分為:“全稱否定判斷可簡單換位;特稱肯定判斷可簡單換位;全稱肯定判斷只能換位為特稱肯定判斷SAP可以換位為SIP;特稱肯定(SIP)判斷一般能換位”。換位要保持換位前不周延(周延)的項換位後依舊不周延(周延)。

以O判斷為前提不能進行換位法直接推理。因為SOP中的主項“S”是不周延的,若換位為POS,“S”成了否定判斷的謂項,是周延的,違反換位法規則三“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結論中不得周延"。所以,O判斷不能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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