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茶禮

揚州人有句方言,叫“小聚聚”。 這在揚州人說是“聚聚”,所謂“聚聚”,即是茶聚之意。 舊時的揚州人遇到糾紛,往往是矛盾雙方先到茶肆,請人主持公道,讓別人來“評理”,這就叫“吃講茶”。

茶禮,狹義的是指婚事上的行聘之禮。廣義的則是指與飲茶有關的各種社交儀禮。
揚州人家的婚事中,有婚前定親一俗,男方定親所送的禮品中,除糕點、白果、蓮子、百合等食品外,必有一包茶葉作為女子的受聘之禮。這包茶葉的取意是“從一而終、絕不移志。”據說,茶樹的栽植很有規矩,下種出芽長成茶樹後,不能移植。若要移植,不能成活。明代郎瑛的《七修類稿》曰:“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吃茶’。”揚州人用茶葉作為聘禮,就意味著雙方親事定下來後就不再變動,因此,揚州人把定親行聘之禮又叫做“下茶”。
揚州人家遇有喜事,如招待媒人、新婿上門、迎接嫁妝、花轎(如今是花車)進門等,還有吃“三道茶”的禮俗,《邗江三百吟》卷九中云:
揚城喜事,如款待作伐人(即媒人),以及新婿上門,姻親初會時,入座用三道茶。第一道“高(糕)果”,獻而不食。二道,或建蓮、或燕窩。三道,或龍井、或霍山。皆食,皆曰茶
揚州還有吃“點茶”的做法,這是祝壽、拜年時的習俗,《邗江三百吟》卷九中也有記敘:
遇大壽,來祝壽者。客登堂揖過,即有衣冠一價,捧盤中高(糕)果二盅獻之,客惟搖手而己。此則用銀鑲杯,斟熱清茶,內放紅杏仁、長生果幾個,以點染之,名曰“點茶”。年節及長(者)誕(辰),大抵需此。
在以上二例茶俗中,主人向客人敬上糕果,客人都是“惟搖手而己”,“獻而不食”,不明其中事理者,會誤以為客人不禮貌。其實,這正是揚州人的特殊禮節。糕果即糕點,取其吉利,叫成“高果”,有“高升興旺”之意。客人不食,是讓主人“餘下來,留待日後興旺發達”,是對主人表示善意的祝福和尊重。
揚州人有句方言,叫“小聚聚”。幾位朋友相約“小聚聚”,那一定是到某處茶肆去。為什麼“小聚聚”一定要去茶肆呢?洪為法先生做過解答。洪為法是揚州人,是創造社的成員,現代作家,他在四十年代的上海《申報》的發表過一組散文,其中一篇的題目就叫“聚聚”。這篇散文寫道:
以揚州習俗說,發請帖,延嘉賓,假座酒樓,觥籌交錯,藉以聯歡話舊等等的並不怎么喜愛,卻特別喜愛邀人茶聚,遇到多時未見之親友,互道寒暄而後,固是互邀茶聚。這在揚州人說是“聚聚”,所謂“聚聚”,即是茶聚之意。“聚聚”的聲音,在過去揚州,各色交際的場合中乃至街前巷口,是極易聽到的。
汪曾祺先生對“聚聚”的作用寫得更具體,他在散文《故人往事》中說:茶館又是人們交際應酬的場所。擺酒請客,過於隆重。吃早茶則較為簡便,所費不多。朋友小聚,店鋪與行客洽談生意,大都是上茶館。間或也有為了房地糾紛到茶館來“說事”的,有人居中調停,兩下拉攏;有人仗義執言,明辨是非,有點類似江南的“吃講茶”。
讀了洪為法和汪曾祺兩位前輩揚州人的記敘,便可大體上明白揚州人的“聚聚”是怎么一回事。
汪老在這段文字里還提到了“吃講茶”,這又引出了揚州茶俗中“吃講茶”的話題。揚州人家一直有“吃講茶”的習俗,汪老的家鄉是高郵,所以他說的“類似江南”,實際是指揚州。
舊時的揚州人遇到糾紛,往往是矛盾雙方先到茶肆,請人主持公道,讓別人來“評理”,這就叫“吃講茶”。主持公道的人又叫“中人”,在茶肆里,“中人”居中而坐,雙方各坐兩邊,開始時雙方茶壺的壺嘴相對,表示雙方意見不合。若矛盾化解了,則由“中人”把兩隻茶壺的壺嘴相交,表示和好。若一方仍有異議,還可將自己的茶壺向後拉開,再行“敘理”。最終還是由“中人”評判,把雙方茶壺拉到一起,若“中人”判一方理虧,則把一方的壺蓋掀開反扣,以作裁定。這次“吃講茶”的茶資,概由被翻開壺蓋的一方付費。當然,對方也可表示善意,也把自己的壺蓋也反扣過來,那茶資就由雙方“二一添作五”,一人把一半了。
  “吃講茶”,使他人的糾紛及時化解,不使矛盾激化,不發展到要去官府打官司。看似尋常的飲茶禮俗,卻也反映出揚州的民風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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