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按照國際通用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捷運、輕軌)車輛類型可分為:A、B、C三種。
三種車型的主要區分是車體寬度。C型車寬2.6米。注意:這裡指得是普通的側面垂直的列車,不是鼓型車。
長度可以靠改變編組來隨時變化,高度差別不大(因為人的身高都差不多),所以這些都不是車型的參考標準。只有寬度最重要,而且一旦成型就無法再改變,因此是區分車型的唯一標準。
國鐵也一樣存在界限,這個界限和軌距是相關的,事實上很難想像軌距1067但是車寬3米3的樣子,這也是很不穩定的。
我國國鐵車寬一般是3米,鐵路界限最多可以兼容3米4也就是可以兼容到新幹線的水平(3380毫米)。如果超過界限,就可能剮蹭行車設備造成事故。我國國鐵因為和捷運概念被嚴格區分,所以他們主要面向長途,所以雖然容積大但定員遠遠小於捷運。
車輛長度跟abc有點關係,是因為類別高,線路標準相對稍高,此時車輛增長也是可以的。對比一下:a類一般在21-24米;b類19-21米;c類15-19米。有時候,尤其是像日本那種實行混跑的國家,因為國鐵車輛入侵,abc類的定義經常會失效,所以不必強求。
至於高度,對於三軌系統,目的就是減小隧道面積,如果做得跟架空線車輛那么高,意義就失去了。此外,單純說乘客高度固定的說法不全面,因為乘客不是全部,車頂空調薄厚,安裝方式,都直接影響了車輛高度。
A型捷運列車:長22.8米,寬3米,代表車型:上海捷運1、2、3、4、7、9、10、11、12、13、14、16號線列車
B型捷運列車:長19米,寬2.8米,代表車型:北京、天津捷運寬體車(實際上是鼓型,是利用既有限界條件下的加寬車體,應該算作準B型車)
C型捷運列車:長19米,寬2.6米,代表車型:上海捷運5、6、8號線列車
有部分城市採用L車型,如廣州捷運4號線,L型車由四節車廂組成,構成可控制的整體(4動車)。
一列客車的編組型式為:-A+B=B+A-,“-”表示自動車鉤,“+”表示半永久性牽引桿,“=”表示半自動車鉤。A車為帶司機室的動車,B車為動車;受電弓(共2個)安裝在A車頂部,集電靴(共8個)安裝在每節A車的轉向架Ⅰ端、每節B車的轉向架Ⅱ端。
車輛構造速度為100Km/h,正線線路最高運行速度為90Km/h。A車客室座位全部縱向布置,每車28座,B車客室座位也是全部縱向布置,每車32座
等級表
Ⅰ級 | Ⅱ級 | Ⅲ級 | Ⅳ級 | Ⅴ級 | |
系統類型 | 高運量捷運 | 大運量捷運 | 中運量輕軌 | 次中運量輕軌 | 低運量輕軌 |
適用車輛類型 | A型車 | B型車 | C-Ⅰ、Ⅲ型車 | C-Ⅱ型車 | 現代有軌電車 |
最大客運量(單向小時人次) | 4.5-7.5萬 | 3.0-5.5萬 | 1.0-3.0萬 | 0.8-2.5萬 | 0.6-1.0萬 |
線路形態 | 隧道為主 | 隧道為主 | 地面或高架 | 地面為主 | 地面 |
路用情況 | 專用 | 專用 | 專用 | 隔離或少量混用 | 混用為主 |
平均站距(m) | 800-1500 | 800-1200 | 600-1000 | 600-1000 | 600-800 |
站台長度(m) | 200 | 200 | 120 | <100 | <60 |
站台高低 | 高 | 高 | 高 | 低(高) | 低 |
車輛寬度(m) | 3.0~3.2 | 2.8 | 2.6 | 2.6 | 2.6 |
車輛定員(站6人/㎡) | 310 | 240 | 220 | 220 | 104~202 |
最大軸重(t) | 16 | 14 | 11 | 10 | 9 |
最大時速(km/h) | 80~160 | 100 | 80 | 70 | 45~60 |
平均運行速度(km/h) | 34~40 | 32~40 | 30~40 | 25~35 | 15~25 |
軌距(mm) | 1435 | 1435 | 1435 | 1435 | 1435 |
額定電壓(v) | DC1500 | DC1500(750) | DC1500(750) | DC750(600) | DC750(600) |
受電方式 | 架空線/第三軌 | 架空線/第三軌 | 架空線/第三軌 | 架空線 | 地面軌道 |
列車自動保護 | 有 | 有 | 有 | 有/無 | 無 |
列車運行方式 | ATO/司機駕駛 | ATO/司機駕駛 | ATO/司機駕駛 | 司機駕駛 | 司機駕駛 |
行車控制技術 | ATC | ATC | ATP/ATS | ATP/ATS | ATS/CTC |
列車最多車輛編組 | 3 ~8 | 6~8 | 4~7 | 2~4 | 2 |
列車最小行車間隔 | 90秒 | 120秒 | 120秒 | 150秒 | 3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