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捉迷藏價簽,也就是虛假標價,指的是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的商品品名、產地、規格、等級、價格、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一些商家抓住消費者偏愛進口貨的心理,現在不少包裝精美、洋味十足的商品,故意在標識上將洋品牌、洋標誌等製作得非常醒目,再打上外國監製的旗號,而實際上往往名不副實,置辦大件物品時最好去一些質量有保證、口碑較好的大店。消費時一定要看清產地和製造商地址,不要被各種障眼法所迷惑。常見方式
兩套價格
伎倆: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案例:上周末,學生小吳和一群驢友去爬山,途中在一家大排檔吃飯,點菜時覺得選單上的價格都挺合理,誰知道結賬時卻發現價錢是他們估算的兩倍,小吳詢問原因,大排檔老闆就拿出一本選單算給他們看,結果的確是賬單上的價格,可是小吳發現這個選單和點菜時候的選單不是同一個,但苦無證據,只好默默付錢。
點評:雖然兩套價格在廣州已經很難見到,但一些旅遊景點還存在這樣的情況,消費者若在春節期間外出旅行,需對兩套價格的欺詐行為格外小心。
模糊標價
伎倆: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案例:張小姐最喜歡逛街,尤其喜歡去淘貨,特別是遇到促銷打折必要血拚一場。久經沙場的張小姐介紹,通常促銷單上巨大的“5折”字樣旁邊肯定會有個螞蟻大小的“起”字,這時她就不會抱太大期望,因為她就多次遇到過“最低折扣的已經賣完了”,或者只有慘不忍睹的幾件。
點評:模糊標價現象此前在廣州相當普遍,針對這種陷阱,就要多留個心眼。不過近日記者走訪廣州江南西、天河南、北京路等商業旺地,發現了一個可喜的苗頭,那就是一些商家已經意識到“起”字的信用危機,改為標成“4到6折”、“7到8.5折”之類儘量準確的信息。
貨不對板
伎倆: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質量、數量與價格不符。案例:霏霏剛在農貿市場買了一斤白糖,結果回家一稱只有9兩,她氣憤地拎著白糖就去找賣家,結果人家卻反問她,“誰知道這袋糖有沒有被你打開過呢?”這讓霏霏有冤無處申啊。
點評:除了上述例子,如果商場將有質量問題返修的電器等按正常價格銷售,也屬於貨不對板這種情況。
虛假信息
模糊贈送
伎倆:在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和價格(價值),或者饋贈物品實際為偽劣商品。案例:小林最近準備買一台微波爐,他發現商城正在搞“買一送一”活動,就邀請了一位也需要微波爐的朋友一起購買。結果到現場才知道,買一台微波爐贈送一套碗,商城解釋說“買一送一”並沒有說買什麼送什麼啊。這個結果讓小林十分憤怒,也尷尬不已。
點評:“買一送一”變“買大送小”,這種鑽空子手段在多種商品銷售上都可能出現,因此消費者在花錢之前,一定要向商家了解優惠部分的相關規則,做到“明明白白消費”。
虛假折價
伎倆:雖然打出寫有“全場××折”等優惠促銷字樣的廣告,但商場仍有一部分商品不參與活動。案例:江媽媽十分節儉很少買新衣服,前兩天看到“年末特價全場3折”,就打算進去買件新衣服過年。挑來挑去花了大半個小時好不容易試到一件滿意的羊毛大衣,付款的時候卻發現打出來的是8.5折,江媽媽以為搞錯了,售貨員卻告訴她這是新款只能打到8.5折,江媽媽只好又放下衣服,敗興而歸。
點評:如果不是全場促銷,商家應在廣告中明確標出,不能以“全場3折”等字樣作為噱頭,遇到這種行為,消費者可以進行投訴。
隱蔽條件
伎倆:收購隱蔽價格附加條件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案例:劉婆婆樓下的超市正在進行買滿200元即可獲贈100元消費券的活動,可是當劉婆婆拿到消費券才發現,此券不可當日使用,使用期限為兩周,而且只限於超市指定的10種商品,劉婆婆感覺上當受騙了。
點評:這種價格欺詐行為高發於消費券、消費卡中,而年貨的購置中此類卡、券出現比較頻繁,消費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虛構價格
虛誇標價
伎倆:為了吸引消費者,商家經常會打出寫有“市場最低價”、“出廠價”等震撼字眼的促銷廣告。案例:身為一名家庭主婦,黃阿姨平時特別關注物價。上星期黃阿姨想給兒子買雙運動鞋,卻遇到了讓她啼笑皆非的事。在一家門口標著“全城最低”的外貿店,她一口氣買了3雙鞋總共花了150元,本以為自己賺到了,但結果轉到下一條街卻發現一模一樣的鞋寫著“40元一雙任挑”,此時的黃阿姨後悔莫及。
點評:遇到上述情況,就算你質問售貨員這個“全城最低”是怎么評比出來的,相信她也會一通天花亂墜把你降伏吧,而最終你也沒有任何依據來證明所買到的東西真是最低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特價”、“跳樓價”等不能提供依據或無從比較的標識,這種價格欺詐行為實為商家的誇大,沒有依據不足為信。
不履行承諾
伎倆:在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但卻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案例:蔡先生的電腦壞了,急需再買一台,看到有“買電腦送價值500元的音箱一對”的活動,酷愛音樂的蔡先生當機立斷買了電腦,可購買後售貨員卻告訴他音箱是送完即止的,現在已經送完,所以蔡先生只能抱著這台電腦回家。
點評:遇到上述優惠時,消費者在購買物品前一定要查問清楚是否還有贈品,防止這種售前承諾售後反悔的價格欺詐行為。
虛構原價
伎倆:提高原價或遮蓋起原標價再進行打折。案例:前段時間一款知名品牌皮包剛上市,史小姐就看中了,可是800元的價格對她而言有點貴,一直都不捨得買。前兩天該款皮包開始做特價活動,當她興沖沖地去買包的時候卻發現,這款皮包標著原價2500元,現價750元,真是讓她一頭霧水。
點評:虛構原價,並謊稱降價或即將要提價,誘騙消費者購買也是一種價格欺詐行為。在促銷活動中,商家對“原價”必須提供交易記錄和票據,“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7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7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