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工作
(1) 選擇合適的招標組織形式
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方案前,首先應依法選擇合適的招標組織形式。招標組織形式有自行招標和委託招標兩種。組織招標投標活動是一項專業技術要求比較高的工作。
選擇合適的招標組織形式是成功組織實施招標採購工作的前提。招標人自行招標的,應具有編制招標檔案和組織評標的能力;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專業資格能力的招標機構進行委託招標。
自行招標受招標人的法律、技術專業水平以及公正意識的限制,有可能影響招標工作的規範和成效。因此,即使招標人具有一定的自行招標能力,也應鼓勵優先釆用委託招標。
(2) 分析項目基本特徵和需求信息
招標方案編制之前,應當查閱項目審批的有關檔案和資料,了解掌握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招標人、項目主要功能用途,項目投資性質、規模標準、技術性能、質量標準、實施計畫等需求特點和目標控制要求。此外,還應當了解項目進展和所處階段,如決策調研、^劃設計、項目批覆等,依法確定招標項目的主要內容、範圍、招標條件等。
(3) 分析市場供求狀況
編制招標方案,既要研究掌握項目技術特徵和需求情況,也需要調查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可以通過網路、書刊、已完工類似項目歷史資料、實地調查等市場調研方式,了解有可能參與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的數量、資質能力、設備、類似業績、技術特長等有關信息,分析預判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的規模、數量以及投標報價的等情況,為招標項目契約標段(包)的劃分、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設定、評標標準和方法的選擇等提供基礎依據。
(4) 落實招標條件
按照《招標投標法》及有關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及備案手續的,應當先履行有關手續。招標人應當確保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1)各類項目實施招標的基本條件。項目招標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①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②國家實行立項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先行履行項目審批、核准以及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的審批、核准手續;
③項目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招標人應當已經落實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並在招標檔案中如實載明資金性質和落實情況,便於投標人結合自己的條件和需求作投標決策選擇。其中,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是指資金雖然沒有到位,但其來源已經確定,如銀行已經承諾貸款,已簽訂貸款協定。
特許經營權融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轉讓等不需要招標人支付項目資金的招標項目,不需要具備資金條件。
2)各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特別條件分別如下:
①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招標的條件。以新建基礎設施的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招標為例,招標應具備以下主要條件:
A.招標人已經確定。大多是項目所在地的基礎設施政府主管部門或其組建的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機構,也有少數項目的招標人是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
B.項目實施方案已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項目實施方案相當於項目建議書,包括項目建設規模、標準和進度計畫,項目融資方式,項目特許經營領域和地域範圍,特許經營服務的標準、規模和經營期限,風險分擔原則,土地、環保、稅務政策等。
②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勘察設計所必需的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
③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根據施工監理招標的階段,應當分別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工程實施性方案設計,最遲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
④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按照不同開始階段和總承包方式,應當分別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工程初步設計或實施性工程方案設計。有關立項、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環境評估、總投資等經有關政府部門審批、核准或備案。
⑤工程施工項目。根據不同行業管理要求和工程施工招標的不同階段,應當分別具有招標項目的工程初步設計或工程招標設計或工程施工圖設計,且至少保證後續工程設計能夠滿足工程連續施工的需要,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已經編制完成;有關立項、規劃、用地、環境評估、總投資等經有關政府部門審批、核准或備案;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拆遷、場地平整、道路交通、水電、排污、通信及其他外部條件已經落實。
⑥工程貨物項目。應當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功能、技術性能、規格以及交貨時間等需求目標。
(5) 招標的經濟性和適用性分析
組織招標採購能夠節省資金,也需要付出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只有招標節省的資金大於招標成本,才有經濟意義。但是對於單項契約估算金額較小的項目而言,招標付出的成本可能會大於招標節約的資金。因此,對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國家規定了招標的最低限額標準。
凡是低於規定的最低限額標準的項目,可以採用其他方式進行採購;屬於同一企業集團或者一個大型項目內部的各個零星小額貨物,可以通過組織集中採購的方式,將多個同類內容的小額貨物合併,組包成為一個較大的契約標包進行招標。一些特殊項目由於供應商數量有限而不能形成有效招標競爭的,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進行採購。
具體案例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工程建設項目背景概況
主要介紹工程建設項目的名稱、用途、建設地址、項目業主、資金來源、規模、標準、主要功能等基本情況,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審批、規劃許可、勘察設計及其相關核准手續等有關依據,已經具備或正待落實的各項招標條件。
工程招標範圍、標段劃分和投標資格
1)工程招標內容範圍和標段劃分。工程招標指工程施工招標或包括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工程總承包招標,在此主要介紹工程施工招標。首先要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確定必須招標的工程施工內容、範圍,包括:工程施工現場準備、土木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等內容。
①工程招標內容範圍
A.工程施工現場準備。指工程建設必須具備的現場施工條件,包括通路、通水、通電、通信,乃至通氣、通熱,以及施工場地平整,各種施工和生活設施的建設等;
B.土木建築工程。是指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水電、鐵路等永久性的土木建築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工程,裝飾工程、道路工程、構築物工程等;
C.設備安裝工程。包括機械、化工、冶金、電氣、自動化儀表、給排水等設備和管線安裝,計算機網路、通信、消防、聲像系統以及檢測、監控系統的安裝等。
工程施工招標內容、範圍應正確描述工程建設項目數量與邊界、工作內容、施工邊界條件等。其中,施工的邊界條件包括地理邊界條件以及與周邊工程承包人的工作分工、銜接、協調配合等內容。
②工程施工招標標段劃分
工程施工招標應該依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承包模式、工程設計進度、工程施工組織規劃和各種外部條件、工程進度計畫和工期要求、各單項工程之間的技術管理關聯性以及投標競爭狀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研究劃分標段,並結合標段的技術管理特點和要求設定投標資格預審的資格能力條件標準,以及投標人可以選擇投標標段的空間。招標標段劃分主要考慮以下相關因素:
A.法律法規。《招標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對必須招標項目的範圍、規模標準和標段劃分作了明確規定,這是確定工程招標範圍和劃分標段的法律依據,招標人應依法、合理地確定項目招標內容及標段規模,不得通過細分標段、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招標。
B.工程承包管理模式。工程承包模式採用總承包契約與多個平行承包契約對標段劃分的要求有很大差別。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招標人期望把工程施工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給總承包人,並且希望有實力的總承包人投標。同時,總承包人也期望發包的工程規模足夠大,否則不能引起其投標的興趣。因此,總承包方式發包的一般是較大標段工程,否則就失去了總承包的意義。而多個平行承包模式是將一個工程建設項目分成若干個可以獨立、平行施工的標段,分別發包給若干個承包人承擔,工程施工的責任、風險隨之分散。但是工程施工的協調管理工作量隨之加大。
C.工程管理力量。招標項目劃分標段的數量,確定標段規模,與招標人的工程管理力量有關。標段的數量、規模決定了招標人需要管理契約的數量、規模和協調工作量,這對招標人的項目管理機構設定和管理人員的數量、素質、工作能力都提出了要求。如果招標人擬建立的項目管理機構比較精簡或管理力量不足,就不宜劃分過多的標段。
D.競爭格局。工程標段規模的大小和標段數量,與招標人期望引進的承包人的規模和資質等級有關,除具備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承包人之外,施工承包人可以承攬的工程範圍、規模取決於其工程承包資質類別、等級和註冊資本金的數量。同時,工程標段規模過大必然減少投標承包人的數量,從而會影響投標競爭的效果。
E.技術層面。從技術層面考慮標段的劃分有三個基本因素:
a.工程技術關聯性。凡是在工程技術和工藝流程上關聯性比較密切的部位,無法分別組織施工,不適宜劃分給兩個以上承包人去完成;
b.工程計量的關聯性。有些工程部位或分部、分項工程,雖然在技術和工藝流程方面可以區分開,但在工程量計量方面則不容易區分,這樣的工程部位也不適合劃分為不同的標段;
c.工作界面的關聯性。劃分標段必須要考慮各標段區域及其分界線的場地容量和施工界面能否容納兩個承包人的機械和設施的布置及其同時施工,或者更適合於哪個承包人進場施工。如果考慮不周,則有可能制約或影響施工質量和工期。
F.工期與規模。工程總工期及其進度鬆緊對標段劃分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標段規模小,標段數量多,進場施工的承包人多,容易集中投入資源,多個工點齊頭並進趕工期,但需要發包人有相應的管理措施和充足、及時的資金保障。劃分多個標段雖然能引進多個承包人進場,但也可能標段規模偏小,發揮不了規模效益,不利於吸引大型施工企業前來投標,也不利於發揮特種大型施工設備的使用效率,從而提高工程造價,並容易導致產生轉包、分包現象。
2)投標資格要求。按照招標項目及其標段的專業、規模、範圍、與承包方式有關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初步擬定投標人的資質、業績標準——(詳見第5章)。
工程招標順序
工程施工招標前應首先安排相應工程的項目管理、工程設計、監理或設備監造招標,為工程施工項目管理奠定組織條件。工程施工招標順序應按工程設計、施工進度的先後次序和其他條件,以及各單項工程的技術管理關聯度安排工程招標順序。
根據工程施工總體進度順序確定工程招標順序。一般是:施工準備工程在前,主體工程在後;制約工期的關鍵工程在前,輔助工程在後;土建工程在前,設備安裝在後;結構工程在先,裝飾工程在後;制約後續工程在前,緊前工程在後;工程施工在前,工程貨物採購在後,但部分主要設備採購應在工程施工之前招標,以便據此確定工程設計或施工的技術參數。工程招標的實際順序應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條件和需要安排確定。
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需求目標
招標人員必須全面、正確地分析把握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功能、特點和條件,依據有關法規、標準、規範、項目審批和設計檔案以及實施計畫等總體要求,科學合理設定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造價、進度和安全、環境管理的需求目標。這是編制和實施招標方案的主要內容,也是設定和選擇工程招標的投標資格條件、評標方法、評標因素和標準、契約條款等相關內容的主要依據。其中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造價、進度三大控制目標之間具有相互依賴和相互制約的關係:工程進度加快,工程投資就要增加,但項目的提前投產可提前實現投資效益;同時,工程進度加快,也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提高工程質量標準和採取嚴格控制措施,又可能影響工程進度,增加工程投資。因此,招標人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條件,合理處理好三大需求目標之間的關係,提高工程建設的綜合效益。
1)工程質量需求目標。招標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必須依據招標人的使用功能要求,滿足工程使用的適用性、安全性、經濟性、可靠性、環境的協調性等要求設定工程質量等級目標和保證體系的要求;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設計、施工質量及驗收標準、規範。
2)工程造價控制目標。招標工程施工造價通常以本教材4.1.1(8)介紹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限額為基礎,編制確定工程建設項目的參考標底價格或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的最高控制價格)作為控制目標。工程參考標底是依據招標工程建設項目一致的發包範圍和工程量清單,一般參考工程定額的平均消耗量和人工、材料、機械的市場平均價格,結合常規施工組織設計編制。
3)工程進度需求目標。招標人應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的總體進度計畫要求、工程發包範圍和階段、工程設計的進度安排和相關條件及可能的變化因素,在招標檔案中明確提出招標工程施工進度的目標要求,包括總工期、開工日期、階段目標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階段工作計畫。
工程招標方式,方法
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求,依法選擇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國內招標或國際招標;選擇合適的招標方法和手段,包括:傳統紙質招標或電子招標、一階段一次招標或二階段招標、框架協定招標等。
工程發包模式與契約類型
1)發包模式。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招標人需要,按照承包人義務範圍大小別選擇兩類承包方式:施工承包方式和設計—施工一體化承包方式。
2)契約類型。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招標人採納的計價方式,契約類型一般有:固定總價契約、固定單價契約、可調價契約(包括可調單價和總價)、成本加酬金契約。
(7)工程招標工作目標和計畫
工程招標工作目標和計畫應該依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招標人的需求、工程建設程式、工程總體進度計畫和招標必需的順序編制,包括招標工作的專業性與規範性要求以及招標各階段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及完成日期等目標要求。招標工作時間安排需特別注意法律法規對某些工作時間的強制性要求。
招標工作計畫是工程招標方案的組成部分。但是,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因制定整個項目實施計畫需要,往往在制定單項工程招標方案前,已經制定了整個工程建設項目分類、分階段招標規劃。中小型工程僅需要編制單項工程招標方案的工作計畫。
(8)工程招標工作分解
工程招標工作分解是對整個招標工作任務、內容、工作目標和工作職責, 依據招標投標的基本程式和工作要求,按照招標人的崗位職責、人力資源、設備條件及相互關係分解配置,明確落實。
(9)工程招標方案實施的措施
為有效實施工程招標方案,實現工程招標工作目標、計畫,應結合工程招標工作的特點和需要,研究採取相應的組織管理和技術保證措施。
工程總承包招標方案可以結合工程總承包的類型特點、內容範圍,抓住設計施工緊密結合的根本要求,參照工程施工招標方案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