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棍式管理

拐棍式管理

所謂“拐棍式管理”,是指一些監管人員為圖省事,在監室設定號長、組長、值日長等“拐棍”,使用在押人員管理在押人員。 這樣的管理方式容易滋生牢頭獄霸,給監管工作埋下隱患,帶來種種弊端。 分管監管工作的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廳機關黨委書記孫學順強調指出,各級監管部門一定要切實執行民警直接管理規定和監室管理制度,管教民警必須每天兩下監室,真正做到親自安排監室事務,嚴禁使用“拐棍式管理”。

(圖)拐棍式管理
看守所管理方式

所謂“拐棍式管理”,是指一些監管人員為圖省事,在監室設定號長、組長、值日長等“拐棍”,使用在押人員管理在押人員。這樣的管理方式容易滋生牢頭獄霸,給監管工作埋下隱患,帶來種種弊端。

防止方式

分管監管工作的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廳機關黨委書記孫學順強調指出,各級監管部門一定要切實執行民警直接管理規定和監室管理制度,管教民警必須每天兩下監室,真正做到親自安排監室事務,嚴禁使用“拐棍式管理”。

管教民警要做到親自組織安排勞動生產和進行現場管理,嚴禁給在押人員下達勞動任務指標,嚴禁安排在押人員逾時超強度勞動;嚴格執行分押分管規定,嚴禁已決和未決、成年和未成年在押人員混押混管;嚴格規範在押人員一日生活制度,嚴禁伙吃伙喝、混用生活用品;對有牢頭獄霸苗頭和傾向的在押人員,實施重點管控,對弱勢人員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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