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6年後先後赴英國和澳大利亞接受中學教育。1952年7月28日,瑪哈·哇集拉隆功出生在曼谷的泰王皇宮中。1970年8月到澳大利亞悉尼的巴拉馬打皇家學校學習。
1972年被立為王位的第一繼承人。在國王的四個孩子中排行第二。頭銜全稱“Somdech Phra Boroma Orasadhiraj Chao Fah Maha Vajiralongkorn Sayam Makutrajakuman”。
瑪哈·哇集拉隆功曾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接受教育,還受過各種軍事訓練,包括駕駛直升機和噴氣式戰鬥機以及跳傘等。還是一名持有資格證書的噴氣式戰鬥機飛行員。作為空軍上將,哇集拉隆功王儲為訓練泰國皇家空軍軍官做出了貢獻。
瑪哈·哇集拉隆功王儲的青年時光基本上是在英國和澳大利亞的學校里度過的,1977年後才返國繼續他在軍事學院的學習生涯。
2016年10月13日,泰國先王蒲美蓬在曼谷詩里拉吉醫院去世,享年88歲。泰國總理巴育表示,依據憲法,泰國王儲哇集拉隆功將繼位成為新國王。11月29日,泰國國家立法議會主席蓬貝宣布,泰國王儲哇集拉隆功將繼承王位,為泰國新國王。 12月1日,泰國哇集拉隆功王儲完成即位儀式,正式成為泰國新國王。宮務處當天傍晚公布稱,從12月2日開始,尊稱王儲為十世王哇集拉隆功陛下。
2019年1月1日,泰國宮務處發表公告,瑪哈·哇集拉隆功的加冕儀式將於2019年5月4日至6日舉行。
2019年5月4日,泰國舉行泰王加冕典禮,經過灌頂聖水以及接收八方聖水的儀式後,泰王哇集拉隆功頒布加冕後的第一道王室諭令。“吾將繼續保持充實並以法治理國家,為了領土與子民的利益與幸福,直到永遠。”
個人家庭
1977年1月3日哇集拉隆功和頌莎瓦麗·吉滴耶功(Soamsavali Kitiyakara)結婚,泰國頌莎瓦麗王妃成為哇集拉隆功王儲的第一任妻子,她生於1957年,是詩麗吉王后的侄女。這段婚姻結束於1980年代,哇集拉隆功和Yuvadhida Polpraserth在外同居多年,並生有四子一女。因缺少合法男性繼承人,這促使了泰國立法允許婦女繼承王位——詩琳通公主於1979年被封為女王儲。
哇集拉隆功和蒙西拉米·瑪希敦·納阿育他耶王儲妃(Srirasmi Mahidol na Ayuthaya)2001年2月10日結婚。蒙西拉米生於曼谷南部沙沒頌堪府,她2005年4月29日生下一個男孩。哇集拉隆功王儲現有:
和Soamsavali Kitiyakara頌莎瓦麗·吉滴耶功王妃:
Bajrakitiyabha帕差拉吉帝雅帕公主殿下,生於1978年12月7日
和Yuvadhida Polpraserth:
Chudhavajra王子殿下,生於1979年8月29日
Vajaresra王子殿下,生於1981年5月27日
Chakrivajra卻克里哇拉王子殿下,生於1983年2月26日
Vajravira哇集拉威拉王子殿下,生於1985年6月14日
Busya Nambejira公主殿下(後改為Siriwanwari),生於1987年1月8日(2005年6月15日由皇家任命為Siriwannawari Nariratana思蕊梵·娜瓦瑞公主殿下,也翻譯成希里萬納瓦瑞)四個兒子由Yuvadhida Polpraserth養育,他們不太可能被看待為合法王位繼承人,據稱他們的皇室稱號也已被父親剝奪。
Dipangkorn Rasmijoti提幫功王子殿下,生於2005年4月29日,他被視作繼他父親之後的第二王位繼承人。
2019年5月1日,泰國國王拉瑪十世哇集拉隆功與國王護衛隊副司令官正式結婚,並授予其蘇蒂達王后(QueenSuthida)的封號。這是哇集拉隆功的第四任妻子。
新聞回顧
1、1987年2月24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萬里代表國家主席李先念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東門外廣場主持儀式,歡迎泰國王儲瑪哈·哇集拉隆功訪問中國。
2、1992年10月,泰國王儲瑪哈·哇集拉隆功率團訪華。
3、2004年7月16日,世界佛教大會在曼谷西北部的佛統府佛教城大禮堂隆重舉行,泰國王儲瑪哈·哇集拉隆功在開幕式上致辭中預祝大會取得成功,為實現世界永久和平作出貢獻。
4、2007年8月8日,第24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開幕式在泰國首都曼谷的華目國家體育中心舉行。泰國王儲瑪哈·哇集拉隆功宣布曼谷大運會開幕。
5、2008年1月21日,泰國王儲瑪哈·哇集拉隆功當地時間21日下午在曼谷阿南達王宮主持召開國會下議院第一次會議,標誌著自2006年9月軍事政變以來的首個泰國下議院正式成立。哇集拉隆功王儲在開幕式上說:“泰國正面臨各種危機,這些問題亟待解決。下議院在維護國家利益、恢復各項秩序方面肩負重任。”
大赦天下
2019年5月3日,泰國政府公報網發布公告,宣布國王登基大赦天下的訊息。加冕大典特赦令自政府公報發布次日起執行。
公報稱,拉瑪十世王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下旨稱,值此登基加冕之重要歷史時刻,為昭示皇上之仁德,特敕赦免正在服刑的犯人,讓其有機會改過自新,成為對國家有用之人。依泰國憲法第175條、第179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61條第二段,經1974年刑事訴訟法修訂案修訂之規定,特頒布此令。
據大赦令規定,獲得赦免的犯人包括:剩餘刑期不足一年者;雙目失明者,雙手或雙足截肢者;患嚴重慢性病如麻風病、慢性腎衰竭、癌症、愛滋病等病症等犯人,已接受治療超過3個月,服刑期超過3年或在獄中繼續治療無法康復;第一次被判入獄、且已經服完至少1/2刑期的女性;年齡不低於60周歲、剩餘刑期少於3年者;第一次被判入獄、年齡不滿20周歲、已服刑期超過1/2的重犯人等。
因違反王室聖旨御令而坐牢的犯人,同樣給予減刑。終生監禁降為50年監禁,以犯人表現按照相關刑法進行再減刑,非終生監禁者,以犯人表現按照相關刑法進行再減刑。
加冕
2019年5月4日,泰王拉瑪十世正式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