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背之歡

抱背之歡

此為史載第一個同性戀實例

基本信息

歷史文獻

《晏子春秋》里有如下的一段記載: 景公欲誅羽人晏子以為法不宜殺第十二

景公蓋姣。有羽人視景公僭者。公謂左右曰,問之,何視寡人之僭也?羽人對曰,言亦死,而不言亦死,竊姣公也。公曰,合色寡人也,殺之。晏子不時而入見曰,蓋聞君有所怒羽人。公曰,然,色寡人,故將殺之。晏子對曰,嬰聞拒欲不道,惡愛不祥,雖使色君,於法不宜殺也。公曰,惡,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將使抱背。[註:羽人”何指?《周禮·地官》有“羽人下士二人”之說。唐賈公彥疏曰:“掌以時征羽翮之政于山澤之農,亦是征斂之官。”]

上文就是說呢,這個齊景公生的相貌很是美麗。有一次一個小官員一直盯著他看,當景公發現此人是因為他生得姣美才這么看時,十分惱怒,要殺這個小官員。於是晏子勸景公:拒絕別人的欲望,是“不道”的,憎惡別人的愛慕是“不祥”的,雖然他愛慕君上容顏,按法不至殺頭。景公聽後,說:討厭,原來是如此啊。那么在我洗澡的時候,讓他來給我搓背好了!後世所謂“抱背之歡”。

歷史評價

漢劉向校定《晏子春秋》的時候,就把這一段極有趣的故事,列入“不合經術者”的“外篇”,又別作說明,說:“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辯士所為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為一篇”,即今“外篇第八”,而這段故事便是外篇中的第十二章。元人刻此書,在這一章下注著說:“此章不典,無以垂訓,故著於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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