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根據地應實行的各項政策

為了鞏固抗日根據地,中國共產黨指示各根據地深入貫徹減租減息政策。黨中央1941年1月28日作出的《關於抗日根據地土地政策的決定》和2月4日發出的《關於如何執行土地政策決定的指示》,對減租減息政策和執行辦法作了明確規定

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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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後抗日根據地,被敵寇、漢奸認為是他們的“心腹之大患”,而對於我們民族則是堅持抗戰實行建國的重要的基礎。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敵我戰略相持階段中,敵寇調動了差不多在華半數的兵力,來不斷地殘酷“掃蕩”這些根據地,而投降分子則秉承日寇意志,也來加緊破壞與搗亂這些根據地。在敵寇殘酷“掃蕩”與投降分子加緊破壞的情況之下,敵後各抗日根據地的環境,現在無疑地是極其困難的。

為著克服當前困難,鞏固抗日根據地以堅持敵後抗戰並爭取全國抗戰勝利起見,抗日根據地的工作者,一方面須要不屈不撓地反對敵寇的“掃蕩”與投降分子的破壞,同時須要精緻細密地實行各方面的政策。敵後各抗日根據地,在各種政策的實行上,雖然存在有頗大的不平衡性,可是各地所有的光輝成績,卻是不能否認的。我們應當重視這些成績,但我們決不能以這些成績來自滿,而且在指出成績時,我們也不能不詳細檢查我們的缺點。

我們的缺點,當然是有的,其中主要的,則是:對於堅持抗日根據地的長期性,還估計得不夠充分;對於各階級關係的調整,還規定得不夠明確;對於根據地的各種政策,還實行得不夠細密。為著進一步鞏固抗日根據地以便更有力地反對敵寇的“掃蕩”與投降深反共派的破壞起見,我們必須改變過去各根據地實行各方面政策時的一般的粗枝大葉的狀態。這種粗枝大葉的狀態,在抗日根據地的創造時期,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現在已經到了必須為精緻細密的實行所代替的時候了。

抗日根據地是以實現抗戰建國綱領與實行三民主義政綱為自己底政治方針的。這一方針是完全正確的,我們以後還是遵循著這一方針前進。估計到現在敵後的鬥爭環境的艱苦、日寇的挑撥陰謀的加緊和投降派的搗亂破壞的加厲,抗日根據地的工作者,以後必須更加注意下列三點:第一,應當時時刻刻仔細注意到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鞏固與發展,確切照顧統一戰線內各階級各隊層的利益。所以在清楚顧及人民大眾利益的條件下,必須使不反對抗日的地主資本家能夠保有一定的利益與地位,以便適當地調整各階級的關係,以打擊日寇誘引地主資本家的陰謀,打擊投降派鼓煽地主資本家的活動,並鞏固敵後的團結抗戰。

第二,必須更廣大地更深入地推行民主,堅決執行政權組織的三三制。抗戰建國是偉大的事業,非群策群力不為功,因之對於各黨各派無黨無派的忠實抗戰建國的各種人才,必須善為團結,珍惜愛護,推心相與,共同合作;而對於狹隘的胸懷與包辦的作風,則必須加以反對。第三,抗戰建國是長期的鬥爭,所以抗日根據地的一切工作,必須從能夠長期堅持的觀點出發。因之,適合於現在鬥爭條件的一定正規制度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在現階段上已是充分可能的。

全文內容

中原局並告北方局,山東分局,東南局,南方局,南委:

(一)蘇北組織政權機關及民意機關時,應堅決實行三三制,共產黨只占三分之一,在開始時還可少於三分之一,網羅各黨各派無黨無派一切不積極反共之領袖人物參加,其中應有國民黨中派及左派,韓國鈞等民族資產階級及開明地主均應該參加,也可容許少數右派代表,真正組織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聯合政權,力避我們包辦。這對於全國是有大影響的。

(二)勞動政策力避過左,目前只作輕微改良,例如十四小時工作日者減至十三小時或十二小時,不要實行八小時制,保證資本家能賺錢。

(三)土地政策應實行部分的減租減息以爭取基本農民民眾,但不要減得太多,不要因減息而使農民借不到債,不要因清算舊債而沒收地主土地,同時應規定農民有交租交息之義務,保證地主有土地所有權,富農的經營原則上不變動。要向黨內及農民說明,目前不是實行土地革命的時期,避免華北方面曾經發生過的過左錯誤。

(四)同意胡服對稅收辦法的意見,在無更好辦法之時暫時照舊法徵稅,惟苛雜應酌量減輕。

(五)鋤奸政策以鎮壓眾人皆惡之少數最反動分子為原則,極力避免多殺人。除政府外各機關團體不得自由捕人罰人。

(六)經濟政策是儘量發展工業農業生產與商業流通,力避破壞生產與商業,號召上海資本家到蘇北辦實業。

(七)文化教育政策只去掉買辦大資產階級的文化專制主義,容許民族資產階級的自由主義思想存在,容許自由主義的文化人及教育家辦報辦學。

(八)總之,目前你們的政策只去掉買辦大資產階級及封建大地主的專制主義及作初步的民生改良,一方面保證工農小資產階級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另方面也應保證除漢奸以外一切資本家地主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只要不武裝暴動,任何黨派階層有活動之自由。應容許國民黨之存在,應組織進步的國民黨。

(九)整個華中都應執行上述方針(當然華北亦如此)。

(十)你們如何具體執行各項政策,望隨時電告。
中央書記處
十二月十三日

實行的幾項政策

抗日根據地應實行的各項政策 抗日根據地應實行的各項政策

一、合理負擔
抗日政權成立前,抗日軍政人員沒有經費來源,主要是“吃大戶”,其次是靠捐獻。抗日政府成立後,主要是攤派抗日救國糧和經費,另外仍搞捐獻,還動員婦女捐獻鞋襪。1940年,開始實行“合理負擔”,徵收抗日愛國糧。赤貧農沒有土地,貧農土地每人l畝之內,土壤脊薄,收穫量少,所收糧食不能自足,免交公糧;中農、下中農土地每人2畝左右,每年收穫自足有餘,可以少交公糧;地主、富農土地多,收穫多,有餘糧囤積,令其多交公糧。

具體辦法是:全村免繳的土地畝數和減繳的畝數加在應多繳公糧的畝數上,用累進的計算法計算。齊禹縣的做法是把地主、富農的土地一畝累進一畝二分或一畝半,再加上每畝收穫量比中農收穫量多的部分,再累進一次。河西縣的做法是按照每人一定土地為標準,超過標準的土地數每畝稅量成比例增多。如該村人均3畝,標準稅2公斤/畝,比例50%,如果某人有6畝地則前3畝拿稅2×3=6公斤,後3畝,2公斤/畝÷50/100=4公斤/畝,4×3=12公斤,所以這人共納稅18公斤。二是每畝拿稅斤數不變,按一定比例把多者土地折多。土地若多,稅成比例增高。如標準畝2公斤/畝,3畝/人,比例50%,某人有土地9畝,則前3畝6公斤稅,第二個3畝折成3÷50/100=6畝,2×6=12公斤稅,第三個3畝折成3÷50/100÷50/100=12畝,2×12:24公斤稅,則共納6+12+24=42公斤稅,同時清量地畝,以實畝納稅。

二、土地回贖
1942年和1943年之間,敵、蝗、旱成災,春季樹葉剛發芽即掠爭而食,連多年積存粗糠也拿出來充飢。貧困戶和缺糧戶農民為了度荒活口,被迫將帶著莊稼青苗的土地低價賣給地主,地主只拿出25~50公斤糧食就可換取一畝地。1943年秋,抗日政府提出土地回贖政策。齊禹縣的作法是,規定農民當出去的地在當地期間生產的糧食扣除成本算是窮人的,當地時富人給窮人的糧食算是富人的,這樣對消折算,該誰找補就誰找補。對算的結果,大部分窮人要回土地算完,互不找補。河西縣每個區都成立幾個土地回贖小組,逐村組織黨員,發動農會進行。贖回價一般略高於賣出價。貧戶回贖土地的糧食一部分是政府撥給的救濟糧,一部分是向地主、富農借的糧。

三、減租減息
1942年和1943年間,日本侵略軍瘋狂掠奪,偽政權強行搜刮,農民貧困已達相當嚴重程度,加之春荒,農民生活十分困難。地主藉機放高利貸進行盤剝,有的向農民出租土地,每畝按“三七”、“四六”,即地主分六或七,農民分三或四。這種出租土地的剝削形式還不是大量的,而放高利貸是大量的、普遍的。放高利貸是以糧為主要形式,農民向地主借一還三,這是比較普遍的高利息。1943年秋,抗日政府頒布減租減息法令,實行“二五”減租、“一五”減息。“二五”減租即從原租額中減去百分之二十五,有的實行了倒“四六”、倒“三七”。“一五”減息即吃一斤還一斤半。減租減息震動了敵占區的民眾,紛紛要求抗日政府前去推動執行。

四、僱工增資
僱工增資是在上述政策影響下的僱工運動。標準是使僱工增資到一人能養活一個半人。在抗日政府動員下,不少開明紳士、地主改善了僱工生活待遇,增加工資。少數頑固地主起初不願接受,在農會組織下,僱工們用怠工、罷工方式迫使僱主不得不接受條件。

1940年~1943年,在抗日根據地實行了合理負擔、土地回贖、減租減息和僱工增資政策,從而減輕了地主對農民的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確立了貧僱農在農村中的政治優勢,推動了根據地的其他各項鬥爭,為戰勝困難,鞏固根據地,奪取抗戰勝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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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鞏固抗日根據地.黨中央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關於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調整各組織間關係的決定》指出:“根據地領導的統一與一元化,應當表現在每個根據地有一個統一的領導一切的黨的委員會。”黨的一元化領導統一了抗日根據地各部門的工作步調,保證了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了根據地的鞏固和建設:

為了鞏固抗日根據地,中國共產黨指示各根據地深入貫徹減租減息政策。黨中央1941年1月28日作出的《關於抗日根據地土地政策的決定》和2月4日發出的《關於如何執行土地政策決定的指示》,對減租減息政策和執行辦法作了明確規定。減租減息的目的是扶助農民,減輕地主的剝削,保證農民的政治經濟權利,改善農民的生活,提高農民抗日、生產的積極性;對地主實行減租減息和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地權、財權和人權,以聯合地主階級一致抗日;承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中國現時比較進步的生產方式,鼓勵資本主義的發展;減租減息必須放手發動和組織民眾,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打擊頑固不化的地主;注意糾正‘左’的偏向又要注意保護幹部民眾的積極性。

在黨中央政策的指導下,抗日根據地普遍掀起了減租減息的高潮,團結了各個階級階層.鞏固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和發展了抗日民主根據地。加強抗日根據地的經濟建設和開展大生產運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抗日軍民獨立堅持長期敵後抗戰的重要一環。1941年,為克服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中共中央再次強調走生產自救的道路。各抗日根據地的黨政軍學人員和人民民眾回響號召,掀起大規模的生產運動。大生產運動首先在陝甘寧邊區展開。邊區政府專門成立生產委員會,制定採取有效措施,鼓勵生產,要求在原有基礎上擴大耕地面積,提高糧食產量,並號召種植經濟作物。八路軍三五九旅把荒無人煙的南泥灣開發成“陝北的好江南”。

在大生產運動中,中央總結了根據地財政經濟工作經驗。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是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具體方針有:在各項生產事業中.實行以農業為主的農業、畜牧業、工業、手工業、運輸業和商業全面發展的方針;在公私關係和軍民關係上,實行“公私兼顧”和“軍民兼顧”的方針;在上下關係上,實行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方針;在生產和消費的關係上,實行努力生產,厲行節約的方針;實行組織起來的方針。戰鬥在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山東、華南等地區的各敵後根據地軍民,在“勞動與武力結合”、“戰鬥與生產結合”的號召下,創造了大生產運動和經濟建設的多種形式 。各根據地運用互助合作的形式把農民民眾組織起來,如變工隊、扎工隊、互助組、合作社等。組織起來進行生產.大大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大生產運動和經濟建設,為渡過嚴重困難,鞏固根據地抗日民主政權,
支持敵後長期抗戰,爭取抗戰勝利奠定了物質基礎。同時,發揚了黨的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光榮傳統,積累了一些經濟建設的經驗,培養了一批經濟工作幹部。

相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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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族主義方面:我們主張,對日堅決抗戰到底,反對向日屈膝投降。我們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聯合一切真正抗日的友軍農黨人士共同抗敵作戰,反對勾結日宜危害抗戰的投降分子(如石友三九類),反對親日派的一切投降陰謀,反對漢奸偽組織。在抗日根據地上,對於各種漢奸,分別具體處理。堅決的漢奸,堅決的加以鎮壓,對於脅從分子,則爭取其回頭為祖國工作。對於敵軍偽軍的俘虜,則採取釋放政策,不加以侮辱,對於其中多少帶有抗日性的分子,則爭取其為抗戰服務。

在爭取民族解放的武裝力量上,我們于堅持敵後艱苦抗戰的過程中,鍛鍊了五十萬人的堅決抗日的武裝。我們現在向全國宣布,我們歡迎各黨各派及無黨無派的真正抗日的人士來八路軍新四軍共同抗戰,並給以優於一般共產黨員的特別待遇,對於少數民族,則我們給以平等的待遇,尊重民族自決的原則,在目前則主要爭取他們與漢族鞏固團結共同抗日,反對大漢族主義對於他們的歧視與壓迫。對於日本以外其他國家,則我們由張親密聯合社會主義的蘇聯(如孫中山先生死前所曾再三囑咐的),親密聯合各國勞動人民與彼壓迫的民族,同時在獨立自主抗戰建國的原則下正確運用各帝國主義間的矛盾(如兩大帝國主義陣線間的矛盾,與同一帝國主義陣線各國間的矛盾),但同時反對類身投靠於任何帝國主義國家。所有以上這一切,都是完全符合於孫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的,是民族主義在現在的正確的具休的實行。

2、在民權主義方面:我們在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上,主張實行三三制的政權組織,共產黨員只占三分之一(或甚至少於三分之一),其他友黨及無黨的抗日人士占三分之二。我們不僅不排斥而且歡迎願意團結抗日的民族資產階級、開明紳士、小資產階級的代表參加。我們既不贊成國民黨的一黨專政,我們也決不主張共產黨的一黨包辦。在抗日根據地的人民民主權利問題上,我們主張一切不反對抗日的中國人,都有同等的人權,以及言論集會出版結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權,任何不反對抗日的地主資本家,都可以安全地享有自己的財產。抗日根據地上的民主政府,僅僅干涉在抗日根據地內真實進行陰謀活動破壞抗戰的分子,其餘則一律不加干涉,並加以切實保護。所有以上這一切,都是完全符合於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並是民權主義在現在的真正的具體的實行。

3、在民生主義方面:我們在抗日根據地的經濟政策上,主張積極發展工業農業的生產與商品的流通。我們歡迎他地的資本家到抗日根據地上開辦實業,並切實保護他們的營業。我們獎勵民營企業,而把地方抗日民主政府所經營的企業,只當作整個生產貿易事業的一部分,我們主張以發展生產事業調劑貨物流通來達到根據地各區域經濟上的自給自足。我們主張抗日根據地上的貿易自由,而對於敵寇破壞我抗日經濟力量,掠取我被占區資財來實行“以戰養戰”的陰謀,則堅決予以打擊。在抗日根據地的財政政策上,我們主張按照收入的多少,來規定納稅的多少。除少數最貧困的人民免稅外,其餘的公民,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資本家、地主均在內,都須負擔納稅義務,而不將稅款完全放在地主資本家身上。我們反對對工農採取拘押罰款的辦法,我們也反對對地主資本家採取這樣的辦法。

我們主張實行適於團結抗戰建國的合理的稅收。在抗日根據地的勞動政策上,我們主張為著發動工人的抗戰積極性,必須實行適當的改良。但增加工資與減少工作時間,均有一定限度,不能過多。在目前為著增加,抗戰生產的需要,在某些生產部門,可以酌量採取十小時工作制。勞資間訂立勞動契約,在訂約後,資本家國須遵行,工人亦應遵守勞動紀律,以便使生產可以正常地進行。對於勞資間的關係,必須站在團結抗戰各國的立場上隨時加以適當的調節。在抗日根據地的土地政策。上,我們堅決駁斥“現在華北已實行土地革命”的無稽論調。現在我們只是主張適當減輕農民負擔,來發動農民的抗日積極性。為了這點,我們主張在地中債主方匪適當地減租減息,地租一般地以實行二五減租為原則,按照具體情況,可以高至倒四六分制倒三十分制(即農民得六成或七成,地主得四應式三成),而不要超過這一限度。利息一般的減到社會借貸關係所允許的程度,但亦不要超過這一限度,使農民借不到債款,地主及債主享有土地財產的所有權。至於農民方而,則在減租減息後應繼續交租交息,這是堅持團結抗戰對農民與地主關係所應當進行的調節工作。

在抗日根據地的人民文化生活上,則我們主張應當普及和提高民眾的抗日知識、技能和民族自尊心。我們歡迎自由主義的文化工作者、新聞記者、教育家、學者、專門家來抗日根據地共同進行文化建設與各方面的抗戰建國工作,我們歡迎一切抗日青年來抗日根據地入學。我們主張在抗日根據地內實行正規的國民教育制度,大大發展各方面的文化事業(學校、出版事業以及其他文化事業)。所有這一切,都是符合於孫中山先生的民生主義的,是民生上義在現在的確當的具體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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