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第四戰區

抗日戰爭第四戰區

抗日戰爭第四戰區是指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後,為了因應戰爭形勢,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中國境內劃分;與日軍作戰的戰區之一。最初第四戰區所轄範圍為廣東及福建,後來視戰爭實際情況,第四戰區分別於1938年、1939年做過兩次相當大規模的更動,並於戰爭末期與第三戰區合併。

1937年

中國戰區的首次劃分是於1937年8月;在日軍迅速占領北平與天津,且中華民國政府確定與日謀和落空之後。而同年第四戰區的劃分是以廣東福建兩省,也經歷了廣州爭奪戰等激烈戰役。該戰區司令長官為何應欽轄有第4集團軍(蔣鼎文為集團司令)及第12集團軍(余漢謀)

1938年

司令長官何應欽(參謀總長兼任)

作戰地區為廣西、廣東

第十二集團軍:余漢謀

以上共轄9個步兵師,兩個步兵旅,不含特種部隊及要塞守備部隊

1939年

司令長官張發奎 司令長官張發奎

司令長官張發奎

作戰地區為兩廣方面

第9集團軍:吳奇偉

第12集團軍:余漢謀

第16集團軍:夏威

以上共轄18個步兵師,2個步兵旅,不含特種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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