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
(1)單位的名稱、地址、電傳、電報掛號和電話號碼;
(2)在當地政府或其他國家的註冊檔案;
(3)單位的組織機構,技術人員的專業、數量、主要負責人;
(4)單位投標代表身份證明和許可權的授權證書;
(5)單位使用的貨幣、資產負債表(需經銀行或商會證明);
(6)外國投標單位由本國銀行出具保函和擁有外匯證明;
(7)近年曾經施工過的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包括工程地址、投資額、施工期等,並附照片;
(8)主要施工機具和技術裝備清單;
(9)在當地的代理人名稱、地址及資信和註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