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業務

承兌業務(acceptance business),是指商業銀行接收商業匯票債務方顧客的申請,為其承兌商業匯票。其實質是商業銀行對客戶簽發的商業票據作出的付款承諾。

定義

所謂承兌,簡單地說,就是承諾兌付,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籤章表示承諾將來在匯票到期時承擔付款義務的一種行為。承兌行為只發生在遠期匯票的有關活動中。 出票人簽發匯票並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係,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所以,出票人委託付款人進行付款。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準備,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

種類

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即為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既可由收款人出票,付款人承兌,也可由付款人出票並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僅限於人民幣,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每張匯票的金額一般不超過五千萬元。

銀行承兌匯票

指銀行作為付款人,根據承兌申請人(出票人)的申請,承諾對有效商業匯票按約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被背書人無條件支付匯票款的行為。

不同之處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目前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由銀行簽發並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不通過銀行簽發並背書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通性上低於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辦理貼現的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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