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票承兌

銀票是指銀行承兌匯票。 銀票承兌是指商業銀行為支持在本行開戶的資信良好的客戶開出的銀行承兌匯票的信用,在票據的正面加蓋承兌章,承諾自己作為票據的主債務人,在票據到期時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的一種資產業務。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我國的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實務中遇到過票面金額為1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條件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契約及其增值稅發票;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係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

(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優點

1、對於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於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於擴大生產規模。

3、相對於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適用於銀行承兌匯票的公司

適用於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醫療衛生、機關學校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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