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報告期末各種登記註冊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已取得所有權的商品。它反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的商品庫存情況和對市場商品供應的保證程度。期末庫存包括:⑴存放在批發零售貿易業經營單位(如門市部、批發站、經營處)倉庫、貨場、貨櫃和貨架中的商品;⑵挑選、整理、包裝中的商品;⑶已記入購進而尚未運到本單位的商品,即發貨單或銀行承兌憑證已到而貨未到的部分;⑷寄放他處的商品,如因購貨方拒絕承付而暫時存放在購貨方的商品和已辦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續而未提回的商品;⑸委託其他單位代銷(未作銷售或調出)尚未售出的商品;⑹代其他單位購進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商品、撥付除批發零售貿易業以外的其他行業所屬獨立核算加工廠等加工生產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等。
庫存總額採用的計算價格是:農副產品採購單位按購進價計算;批發單位按進貨價計算;零售單位按核算價格計算,即按什麼價格核算就按什麼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