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有研究結果顯示,手機輻射與患腦瘤存在關聯。然而,世界衛生組織下屬國際癌症研究中心2010年發布研究結果說,不能確定使用手機會引發腦瘤。
提案
2010年6月16日,美國舊金山市通過了“手機輻射法”提案,這將直接影響該市手機銷售流程。
該次的舊金山市議會以10票贊成、1票反對的結果批准了這項法案。支持制定這一法案的市長加文·紐瑟姆有望在法案上籤字。 法規有望於2011年生效,屆時將成為全美國首部有關手機輻射水平的法規。
事實上,舊金山不是美國首個考慮標註手機輻射量的地方,在2010年6月早些時候,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投票否決了一項涉及範圍更廣的類似標註法案。2010年3月,緬因州也否決了一項要求商家在手機上貼上類似香菸警告的標註。
規定
“手機輻射法”規定,手機零售商必須在所售手機旁以11號以上的清晰字型標示輻射吸收率值(即手機用戶身體組織吸收的電磁波強度),違規者面臨300美元罰款。
目的
該法令旨在為關心SAR值的消費者提供一個參照,並非出於限制手機使用。
聲音
舊金山市市長發言人托尼·溫尼克說:“我們認為對於有此疑惑的消費者,應該讓他們更容易的獲得數據”,
無線運營商則對此規定表示反對,他們向顧客宣稱長期使用手機對人體無不良影響。運營商們還認為SAR標籤會讓人們誤以為選擇一部輻射值低的手機就意味著絕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