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號

手機號

手機號又稱行動電話SIM卡,由11位數字組成,是共同構成移動通信終端設備。無論是GSM系統還是CDMA系統,數字行動電話機用戶在“入網”時會得到一張手機卡(SIM卡SubscriberIdentityModule)或UIM卡(UserIdentity Module)。

基本信息

定義

手機號是一張符合GSM規範的“智慧卡”,可以插入任何一部符合GSM規範的行動電話中,實現“電話號碼隨卡不隨機的功能”,而且通話費用自動計入持卡用戶的賬單上,與手機無關。

手機號段

中國通信運營商有:移動、聯通、電信

中國移動:134(不含1349)、135、136、137、138、139、147、148、150、151、152、157、158、 159、165、178、182、183、184、187、188、198

中國聯通:130、131、132、140(物聯網)145(上網卡)、146、155、156、166、185、186、175、176

中國電信:133、1349(衛星通信)、149、153、180、181、189、177、173、174、191、199

4G號段:176/175(聯通)、173/177(電信)、178(移動)

虛擬運營商:170[1700/1701/1702(電信)、1703/1705/1706(移動)、1704/1707/1708/1709(聯通)]、167、171(聯通)

未知號段:141、142、143、144、154

我國使用的手機號碼為11位數字,我們的手機號可以分為三段,都有不同的編碼含義:前3位是網路識別號、4-7位是地區編碼(HLR歸屬位置暫存器)、8-11位是用戶號碼(隨機分配)。

相關事件

有網民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諮詢,公證後才能過戶家人生前所用的手機號碼,這是否合理?程式是否過於複雜?

對此,運營商表示,處理公民生前財產時,手機號碼可能起到關鍵作用,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需要進行遺產公證,來確認手機號碼使用繼承人。

《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手機號碼屬於國家所有。

湖北皋野律師事務所邱華律師表示,運營商通過通信管理部門申請號碼資源,手機號碼使用者再與通信公司簽訂《入網服務協定》,才享有對手機號碼的使用權。單純的手機號碼使用權不能被繼承,但現在手機號碼被賦予了更多財產屬性。此事中,所謂過戶號碼,其實是市民與運營商對此號碼進行一個協定的變更,通過變更協定簽署人,來繼承號碼所附加的財產屬性。

2018年12月,據工信部訊息,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號碼攜帶工作的整體部署,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於12月1日推出新業務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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