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評估督導

評估督導的雛形出現在2002年深圳市寶安大道、尖崗山等多個大型征地項目。 2007年後,房屋徵收評估督導逐漸成熟並在深圳大型市政徵收項目中得到普遍套用。 評估督導的價值體現在評估公司在淳熟掌握估價技術、法律規章及項目管理技巧的基礎上,深入徵收第一線收集一手的信息,掌握被徵收人的真正訴求和想法,以提供切實的建議。

房屋徵收評估督導是指房地產估價機構受徵收人委託,代表徵收人根據房地產估價規範、徵收政策法規及徵收人提出的合理性要求,對房屋徵收估價進行全程技術監督管理,通過制訂評估工作指引、評估報告模板,監控評估過程及質量,協調徵收人、評估公司等推行工作,使房屋徵收估價行為及結果符合要求,協助徵收人依法、高效推進徵收工作。
評估督導的雛形出現在2002年深圳市寶安大道、尖崗山等多個大型征地項目。2007年後,房屋徵收評估督導逐漸成熟並在深圳大型市政徵收項目中得到普遍套用。評估督導的價值體現在評估公司在淳熟掌握估價技術、法律規章及項目管理技巧的基礎上,深入征收第一線收集一手的信息,掌握被徵收人的真正訴求和想法,以提供切實的建議。評估督導工作是進行全程計畫、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的顧問,對參與項目各種工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對評估流程、評估方法、成果格式等進行梳理統一,對整個項目的評估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監管和成果的覆核、審查。部分項目評估督導工作範圍包括催促安置房的建設,組織徵收當事人參觀安置示範點,徵收政策現場宣講等。
由於評估督導對評估公司綜合素質要求極高,一般由國家一級房地產評估機構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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