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市中區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88年,當時名稱為市中區房地產管理處,1991年更名為市中區房地產管理局,區房局與區房改辦二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屬自收自支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區房管局2004年納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09年12月納入參公事業單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主要負責全區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鄉房屋登記與產權產籍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地產行業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等。歸口市中區房管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有:區房地產交易所、區農村房屋產權管理中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區房地產交易所與局機關合署辦公,負責我區14個鎮鄉及臨江小區、雙蘇開發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記及產權產籍管理;區農房管理中心成立於2011年3月,負責我區集體土地上房屋的登記和產權產籍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辦公室成立於2011年10月,負責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徵收補償工作。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協同機關各股室對基層的目標管理指標實行考核、驗收、評比;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行政工作總結、各種報告、請示的起草,審稿列印簽章等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和檔案的保密工作;負責各種行政會議的籌辦、記錄工作;負責辦理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報表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和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清潔衛生、後勤保障、辦公用品購置、差旅費報銷;加強職工政治思想工作,負責職工文化教育、業務培訓工作,開展廉政建設,積極創建文明股室;統管檔案室,負責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房地產交易所:負責辦理市中區範圍內各類房產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商品房預售備案、商品房預告登記、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註銷登記等各類登記;負責開具辦理抵押登記屬我區辦理範圍的無查封無抵押證明;.負責對各類房產產權登記現場查勘,權屬確認,面積確認等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屬市中區辦證範圍內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工作;負責對市中區房地產市場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按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式計收各種費用;嚴格在規定的時限辦結各類房屋權屬登記;負責審查辦理各類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負責查處各類房屋租賃中的違法活動;負責對全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嚴格查處違規(預)銷房屋各類違法行為,保護房地產交易行為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好人民來信來訪,積極開展優質服務,做好社會承諾服務的落實、檢查、督導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白蟻防治所: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負責全區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白蟻預防和滅治工作;建立健全白蟻防治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實施管理;按照國家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程式進行白蟻預防和滅治;建立健全全藥劑進出登記,專倉儲存,專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白蟻預防和滅治工作檔案。
農村房屋產權管理中心:負責全區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登記(包括農房的初始、轉移、變更及抵押登記);全區農村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工作;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負責審查本轄區範圍內被徵收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徵收範圍、徵收情況是否屬實,徵收計畫和補償安置方案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監管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擬委託的拆遷單位是否具備拆遷資格並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對申領《房屋拆遷延期證》的資料進行審查、發證與備案;起草房屋徵收與補償公告,負責對徵收被委託人資格的審查;負責對徵收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控管理;負責本轄區範圍內房屋徵收與補償宣傳動員工作;負責組織確定評估機構;負責處理本轄區範圍因房屋徵收補償而產生的糾紛;負責本轄區範圍內司法拆遷的有關事務;負責草擬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承辦市中區委、人民政府委託的與征地拆遷有關的其他工作;承辦市中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房管理股:加強對各房管所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基數管理等項工作的督促和檢查,隨時為局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便於領導決策;組織直管公房使用權互換,處理異動後的基數數據,保持數據準確的一致性;負責直管公房的租賃管理,協助房管所處理房屋租賃市場存在的各種問題,測算擬定調租方案;處理直管公房遺留問題,按照有關檔案規定辦理手續,落實有關房產的政策;及時下達房租任務、督促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完成城區內公房房租的收取和房屋維修;負責審查各房管所編制的大、中維修計畫和工程預算;抓好安全教育和防火教育,制定生產、防火、消防、安全措施,督促檢查,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發生。
危房鑑定小組辦公室:負責危險住房的技術鑑定工作;應定期召集市中區危房認定小組會議,研究認定危房改造地塊,做出認定或不予認定的批覆;負責將危房認定小組的認定意見、危房鑑定情況、規劃方案、地價評估、拆遷費用以及土地發展中心的收購意見和土地出讓金測算結果等情況報市中區人民政府審定批准。
住宅發展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住宅建設的方針、政策,起草擬制全區住宅建設相關的政策、措施和辦法;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並對實施過程及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和協調;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指導價格的審核上報工作和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的審核、監督;圍繞住宅建設事業的發展,負責房地產業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市中區範圍內商品房預售管理和許可證登記制度管理;完成局黨總支、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
物業管理股:指導和管理物業管理行業工作。負責業主管委會審核登記;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核和個人從業資格的認定,頒發資質證書和從業資格證書;負責住宅小區物業等級評定工作;參與全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的研究與制定;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市城市規劃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房改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的房改政策,負責市中區房改方案、規劃的製作以及政策、辦法的草擬及報批;審批市中區各單位公房調租、出售和集資建房方案及申報資料,並指導、監督其實施;審查各單位政策性住房資金的歸集和啟用申請,對政策性住房資金的管理實行政策指導和監督;調查、測算房改基礎數據,並組織報批;負責房改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廉租住房建設小組辦公室: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檔案室:負責市中區內各類房屋產籍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按規定提供使用與管理;負責本局財務、文秘、拆遷等業務檔案的統一存放與管理;指導監督下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組織檔案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房政股: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負責查處各類房屋租賃中的違法活動;負責對市中區內各類房地產信息(租、售、置換、互換等)的收集、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式計收各種費用和統計上報工作;處理好人民來信來訪,做好社會承諾服務的落實、檢查、督促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股:學習宣傳貫徹執行財務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保守財務秘密;負責編制年、季、月財務計畫,按時報送財務報表、財務預決算,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參與經營決策活動;負責全局帳目、計算、收支、做到帳目清楚,數字準確三相符,月清月結;管理好現金、轉帳支票、憑證及各種有價證券,現金儲備不得超過限額,應予當月送存銀行帳戶;定期與銀行核對帳目,及時辦理票匯、轉帳等手續;審查、核實辦理財務報銷及工資、獎金髮放,嚴格簽字審批手續;搞好成本核算,固定資產的清理;負責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主管機關的指示、決定、負責局屬黨組織的日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機關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黨員教育教訓、培養發展黨員等工作;負責黨的宣傳和職工的思想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職工的穩定工作;負責全局職工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審核職工工資晉升和增加離退休費等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錄用和轉業軍人的安置及全局房管系統工人調配、獎懲、契約管理、退伍(復員)軍人安置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的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