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 者:陳鑫 著出 版 社:經濟科學出
版社ISBN:9787514102413出版時間:2011-01-01版 次:1頁 數:178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經濟 > 財政稅收內容簡介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意味著跨地區經營企業所得稅征管格局和收入分配格局在2002年企業所得稅分享改革的基礎上再次面臨大規模調整,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新企業所得稅法能否順利實施。基於這樣的背景,企業所得稅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分配問題再次受到關注,該問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
陳鑫編著的《我國政府間企業所得稅分配問題研究》首先對財政分權下政府間企業所得稅分配問題的理論觀點進行述評。傳統觀點認為,企業所得稅稅權應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財政分權下的企業所得稅分權行使將會產生較大的負面經濟效應。然而,針對一些國家企業所得稅分權使用的客觀事實,也有觀點認為存在企業所得稅分權使用的經濟理由。本書總結了矯正企業所得稅分權行使的負面效應的不同政策組合。結論認為,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多方制約,企業所得稅在政府間的分配製度具有內生性,其制度走向受到各國財政分權?變進程的制約。因此,我們應更多探討現實的可能路徑,即結合各國財政分權的現實背景來避免企業所得稅分權行使的負面效應。
其次,《我國政府間企業所得稅分配問題研究》從歷史維度以時間為線索對中國政府間企業所得稅分配製度的演變進行分析,以把握企業所得稅在政府間的分配所依賴的制度環境。計畫經濟時期,獨立的企業所得稅並不存在,是內嵌於企業利潤的,企業利潤是政府間財政收入分配的主要對象。直至“兩步”利改稅後,企業所得稅及其在政府間的分配製度才正式建立起來。無論是改革前政府間企業利潤的?配還是改革後企業所得稅的政府間分配,在確定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權、事權以及經濟績效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歷史難以割裂,企業所得稅分配製度的變遷同樣具有典型均增量特徵和路徑依賴性,這大大制約了當前企業所得稅在政府間分配的可選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