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律師的98種技法

《成功律師的98種技法》是200年法律出版是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甫。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成功律師的98種技法成功律師的98種技法
歷史巨輪驅動著人類社會發展的進程中,律師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律師是法治社會的催化劑、公民權利的保護神,律師是正義之劍、民主之犁。律師是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的崇高職業。

律師是高度智力化的職業。如果說知識是律師職業的本錢,語言是律師職業的工具,那么辦案藝術與技法是律師職業的路徑。

做律師很辛苦。在人治向法治的轉型時期,律師每每遇到種種難以應付的障礙與困難,需要律師左右周旋;案件存在的種種複雜疑難,需要律師明察辨別。任何案件的處理,都需要律師事先加以策劃。律師既要過得了事實、證據和法律關,又要過得了各方面關係、環境關;既要在案件之內下功夫,又要在案件之外下力氣。每一件案件的辦理,都凝聚著律師的知識、智慧與技巧。沒有高超的辦案技巧與策略,很難成為一個出色的律師。

做律師也很灑脫。有了深厚的法律知識,掌握了各種辦案技法,積累了各種辦案經驗,律師辦案猶如庖丁解牛,遊刃有餘。律師暢遊在各種案件的處理中,縱橫馳騁,顯示自己的智慧與才

能,維護著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律師在辦案中體現價值,律師在成功中分享喜悅。

辛苦意味著缺乏路徑,灑脫意味著駕輕就熟。律師需要辦案技法,辦案技法幫助律師成功。律師通過辦案方法的深思熟慮、辦案技巧的大膽運籌,成為智力與智慧的化身,能力與水平的象徵。律師辦案技法,統一於事實與法律,運用於證據與論辯,成為提高辦案效率、降低辦案風險、謀求辦案成功的輕武器。大凡成功的律師與成功的辦案,無不有著精妙的方法與技巧。

律師制度恢復重建以來,各地律師積累了相當豐富的辦案方法與技巧。這些方法與技巧,是律師特別是初入門律師的寶貴財富。我們對成千上萬古今中外成功案件進行解析,從辦案關鍵環節入手,汲取辦案技巧精華予以介紹,這對於初入門律師和有志於從事法律職業的人以及正在政法院校、系學習的學生和從事專業研究教學人員來說,很有裨益。它對於熟悉辦案路徑、提高辦案質量、謀求辦案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我相信,各位法律工作者在輕鬆閱讀本書,會得到很多有益的啟示,並內化為工作實踐,使自己辦案成功、名聲遠揚。

目錄

第一技法擴大顯微

——放大對方謬誤之處

第二技法察言觀色

——善於觀察對方言行

第三技法去偽存真

——剔除案件虛偽部分

第四技法判斷辨別

——分辨對方判斷正誤

五技法以假亂真

——巧妙製造假象

第六技法選擇提問

——掌握提問訣竅

第七技法誘導提問

——牽住對方“鼻子”

第八技法誘問否定

——給對方設定“羅網”

第九技法按圖索驥

——從一般線索上思考

第十技法循蹤追跡

——尋找“蛛絲馬跡”

第十一技法偷粱換柱

——尋找有利證據

第十二技法欲擒故縱

——放鬆對方警覺

第十三技法無中生有

——取證的最後一招

第十四技法隨機應變

——辦案中的靈活性

第十五技法聲東擊西

——質證的妙法

第十六技法 出其不意

——給予突然一擊

第十七技法避實擊虛

——案件事實清楚的方法

第十八技法水激石嗚

——刺激對方心理

第十九技法善接話尾

——闡發對方話語

第二十技法左右逢源

——周旋於矛盾之中

第二十一技法圍魏救趙

——解決複雜案件的方法

第二十二技法正合奇勝

——靈活變換代理策略

第二十三技法投石問路

——探測對方意圖

第二十四技法 因果互證

——著眼案件因果關係

第二十五技法三段論證

——運用邏輯方法

第二十六技法歸納論證

——善於進行歸納推理

第二十七技法類比論證

——運用類比推理方法

第二十八技法事實論證

——事實勝於雄辯

第二十九技法公理論證

——運用眾所周知事實

第三十技法 牽連論證

——善於關係推理

第三十一技法反推論證

——剖析事物的兩重性

第三十二技法二難反駁

——有效的反駁形式

第三十三技法以立代破

——間接否定對方

第三十四技法正名反駁

——闡述事物本質

第三十五技法直言反駁

——直指問題核心

第三十六技法假言反駁

——充分運用想像

第三十七技法歸納反駁

——善於加以綜合

第三十八技法反駁論題

——從對方觀點入手

第三十九技法反駁論據

——從對方證據入手

第四十技法 歸謬反駁

——揭示對方荒謬

第四十一技法易位反駁

——給予角色轉換

第四十二技法註解反駁

——準確闡述內涵

第四十三技法詰難反駁

——擊中對方要害

第四十四技法示物反駁

——直觀形象的證據

第四十五技法矛盾反駁

——顯露對方矛盾之處

第四十六技法引發反駁

——引申對方錯誤之處

第四十七技法仿照反駁

——以其道還其身

第四十八技法實質辯駁

——透過現象看本質

第四十九技法 以夷制夷

——律師的“拿來主義”

第五十技法 修辭質問

——迫使對方說出不利回答

第五十一技法論是證非

——善用邏輯的矛盾律

第五十二技法綱舉目張

——抓住案件主要環節

第五十三技法暗度陳倉

——轉移對方注意力

第五十四技法襯映反駁

——尋找客觀的參照物

第五十五技法比仿反駁

——借用同類事例

第五十六技法仿體反駁

——運用對方推論

第五十七技法揭悖反駁

——揭露對方錯誤

第五十八技法步步為營

——設下辦案壁壘

第五十九技法潛移默化

——施加心理影響

第六十技法 以退為進

——吃小虧得大利

第六十一技法以和為貴

——化干戈為玉帛

第六十二技法 引而不發

——表露某種跡象

第六十三技法誘敵就範

——預先設計“圈套”

第六十四技法有理有節

——掌握案件辦理的度

第六十五技法順水推舟

——順著對方觀點

第六十六技法投其所好

——取得對方信任

第六十七技法遇窘巧辯

——巧妙化解困境

第六十八技法後發制人

——積蓄反駁力量

第六十九技法幽默風趣

——緩解辦案氣氛

第七十技法 裝聾作啞

——大智有時若愚

第七十一技法速謀撤退

——對己不利時的方法

第七十二技法模糊回答

——難以回答時的方法

第七十三技法心平氣和

——不計較一時得失

第七十四技法先發制人

——掌握辦案主動權

第七十五技法敲山震虎

——從案件外圍入手

第七十六技法先聲奪人

——先下手為強

第七十七技法腹背夾擊

——正反兩方面的反駁

第七十八技法義正辭嚴

——堅持辦案原則

第七十九技法釜底抽薪

——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八十技法 直逼要害

——觸及對方敏感處

第八十一技法針鋒相對

——提出鮮明觀點

第八十二技法 以毒攻毒

——以荒謬對付荒謬

第八十三技法單刀直入

——直截了當不含糊

第八十四技法反客為主

——化被動為主動

第八十五技法心理攻堅

——瓦解對方意志

第八十六技法反守為攻

——把握攻守形勢

第八十七技法要害關鎖

——找準案件的關鍵

第八十八技法主攻命題

——推翻對方錯誤觀點

第八十九技法質疑問難

——善於質問疑難之處

第九十技法 藉箸代籌

——借用各方力量

第九十一技法移花接木

——採取間接方法

第九十二技法上樹去梯

——斬斷對方退路

第九十三技法 同構意悖

——套用對方辯論結構

第九十四技法適度激將

——刺激對方情感

第九十五技法借題發揮

——抓住一點不及其餘

第九十六技法李代桃僵

——兩害相交取其輕

第九十七技法言此義彼

——運用雙關語言

第九十八技法利用空間

——注意案件場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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