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麥斯,J.V.
正文
委內瑞拉總統(1908~1915,1922~1929,1931~1935),被稱為“安第斯山暴君”。約1857年生於塔奇拉州一個貧苦的印歐混血種人農民家庭。沒有受過正規教育,後因從事畜牧業致富。1899年參加C.卡斯楚領導的軍事政變,被任命為聯邦區行政長官。1900年任塔奇拉州州長。1902年任武裝部隊總司令。1903年起任第一副總統。1908年12月,乘卡斯楚赴德國治病之機發動政變,奪取政權。以總統身份進行統治。戈麥斯執政期間,委內瑞拉取得一定程度的政治獨立和經濟進步。他改善與鄰國和西方國家的關係,擴大對外貿易,允許外國公司取得大片租讓地。1918年在馬拉開波湖附近發現石油後,他鼓勵外國投資,並極力維護本國的利益,石油工業得到迅速發展。到20年代末,委內瑞拉成為世界主要石油生產和輸出國之一,並於1930年償清了全部外債。但戈麥斯對內實行獨裁統治,建立一支組織嚴密、裝備精良的軍隊和警備隊。他打擊異己,消滅地方勢力,禁止政黨和工會活動,鎮壓進步力量。戈麥斯個人的財富也不斷增加,成為南美最大富翁。1935年12月17日病死於阿拉瓜州馬拉凱附近的莊園裡。